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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炳涛 “个人工作责任心的问题”搞出了医疗事故就不算医疗事故?难道非得从院长、副院长到医生、护士、保洁人员、门卫全体上下一起搞出的才算数?当然,这个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但毫无疑问,鉴定的标准不是犯错人数多寡。 一名孕妇在汕头妇产医院做保胎治疗期间,送给她服用的竟然是另外一个病房孕妇的堕胎药。这起发生在上月的事件,仍未平息——胎儿目前已经保住,但险些堕胎的孕妇却不知道这次错误给肚中的胎儿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事发医院院长在接受采访时称,这是一起护理差错,是“个人工作责任心的问题”,而非医疗事故。 (本报今日A22版) 护士给保胎的孕妇吃堕胎药,真是离谱得不能再离谱、诡异得不能再诡异,活生生地诠释了什么是“药到命除”。这事儿算是给大伙儿提了个醒:从医护人员手里递过来的药也是不能随便乱吃的,瞪大眼睛看仔细了、验明白了,否则万一对方“个人工作责任心”有问题,你会死得很冤。 也许有人说,这是个例,极有可能是阴差阳错的意外,不该大惊小怪,也不该一竹篙打翻一船人。好吧,我们权且不再过多评论发错药这件事,但错误既然已经发生了,就该竭尽全力想办法去善后、去弥补,以一种勇于担当的责任感化解纠纷。在医患关系紧张、医疗行业声誉低下的今日,如果医疗事故处理得当,未尝不是一个提升自身形象的契机;反之,处理得不好则会加剧公众的敌视心理。 汕头妇产医院显然没有这种担当的勇气与责任感,恰恰相反,他们把一切责任都抛给了发错药的护士,坚称是“个人工作责任心的问题”,而非医疗事故;并使出了老套的“临时工对策”,称那名护士还未取得相关资格证。 这种论调是相当搞笑的,“个人工作责任心的问题”搞出了医疗事故就不算医疗事故?难道非得从院长、副院长到医生、护士、保洁人员、门卫全体上下一起搞出的才算数?按照这个逻辑,中华上下五千年就从来没有发生过医疗事故。当然,这个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但毫无疑问,鉴定的标准不是犯错人数多寡。至于“临时工论”更属狡辩,不管临时工还是正式工,只要被医院雇来干活就代表着医院的形象,同样的道理,做出的错事也需要医院承担责任。 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无耻的掩饰。它意味着院方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责任所系,意味着错误还有可能继续上演。 现实问题是,类似的掩饰正是当前许多医疗机构处理医疗事故的模式。就在“保胎变堕胎”这条新闻见报的同一天,有媒体报道,东莞一名两岁男童在东莞东华医院旗峰分院输液治疗时突然暴毙,事后,医生却将其病历强行抢去撕毁,篡改病历初步诊断结果。医院与医生不是想着怎么担当责任、反思过失、弥补患方损失,却一门心思想着规避责任,这样的工作思路怎么可能防范下一次事故?这样的心态怎么可能得到患者的信任、公众的认可? 或许医院怕患者及家属狮子大开口“无理取闹”,但你越是想方设法捂盖子逃避,越会激怒对方,各种难以预料的冲突也会发生,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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