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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遇事开溜,别拿不知道卸责
母亲被撞女儿继续高考,该是不该
农民说“不交税很惭愧”,有人该脸红
发生“萝卜招聘”究竟谁来担责
2012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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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被撞女儿继续高考,该是不该



  □李冰洁 

  6月7日,长沙一名母亲在送高考女儿前往考场的途中,被一辆汽车撞飞。在交警和路人的安慰劝说下,伤者女儿含泪答应参加考试。伤者的丈夫在确定妻子脱离危险后,立即赶往考场接考完试的女儿回家。由于担心影响女儿的考试,他并不打算告诉女儿母亲的实际伤情。         (本报今日A4版)
  母亲送女儿高考遭遇车祸,真是不幸。那么这时候女儿是继续参加考试,还是放弃考试照顾母亲呢?当事的警察好言相劝,把考生劝离了事故现场,鼓励考生参加考试。女生含泪进考场。有人或许觉得考生这时候应该放弃考试,陪在妈妈身边,悉心照顾妈妈,才对得住妈妈,才是人性的展示。
  一个人如果没有人性则和动物差不多,是令人担心甚至是不耻的。而近来,人性这东西屡屡被舆论抬出来批评一些值得深思的做法。比如放弃比赛回家吊唁还是继续参赛拿金牌;又比如继续考试还是去医院照顾母亲。每当这个时候,人性就成了判断依据。
  大而化之地看待问题,亲情是什么也无法比拟的,在这个时候不要亲情要名利,是不招人待见的,是要承担舆论压力的。比如羽球队员王晓理奶奶去世被教练隐瞒,王晓理的妈妈也力挺教练,就遭受舆论质疑。这一次,母亲送女儿高考遭遇车祸,女儿没有去医院照顾妈妈,而是继续参加高考,同样会招致舆论质疑。但是,多元价值社会,对这类问题的答案,不应该制定“标准答案”,也不应该站在人性和道德制高点上吓唬人,而应该允许每个人自由选择。
  事实上,换位思考,假设自己是当事人,比如自己是王晓理,或王晓理的妈妈;或者自己是高考考生,或遭遇车祸的考生妈妈;又会怎么取舍呢?放在谁身上都是一个十分艰难的抉择。在这个时候,如果要讲人性的话,应该闭上大嘴,让当事人自己选择。当事人作出抉择之后,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就算不赞同其抉择,也要尊重其意愿,而不能拿人性来斥责人。
  显然,这时候当事人最需要的是安慰和鼓励而不是批评和指责,是安静的休息而不是无休止的打扰,是同情而不是嘲笑。这才是人性的体现。反之,则是纵容人性之恶,以自己的观点戳痛他人,本身的人性值得质疑。
  本来,高考就有巨大的压力,又发生这种事情,压力则远超其他考生——女生是含泪进考场的,结果还要因为遭到舆论指责而背负压力。这让人情何以堪?这是人性的体现吗?倘若是自己,能承受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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