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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岁老人成“黑户”近30年
保质期内换电动车电池,咋给“非卖品”
2012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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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期内换电动车电池,咋给“非卖品”
专卖店表示这是厂家规定,律师认为这不能成为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借口
  市民鞠女士出示相关票据。



  8月4日,市民鞠女士反映,去年12月26日她在比德文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块电动车蓄电池。今年8月2日,蓄电池出现了问题,她就到比德文电动车售后服务处更换蓄电池。未曾想,工作人员给她更换的是非卖品蓄电池,而且还表示,这是他们厂家规定的,蓄电池在保质期内出现了问题,只能给客户更换非卖品蓄电池,不能更换原装蓄电池。

市民
新换的电池有划痕

  4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来到奎文区胜利东街与潍州路交叉口东南侧的老市府家属院鞠女士家。她对记者说,2010年6月2日,她在比德文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去年12月26日,电动车的蓄电池出现了问题无法充电,她又在该专卖店花470元购买了一块新蓄电池。
  鞠女士说:“新蓄电池充满电后,可以跑50多里路,今年7月底,再充满电后,就只能跑20多里,渐渐地只能跑10多里。”8月2日,她把电动车骑到了售后服务处。3日,工作人员检查处理后表示,蓄电池给更换了新的。鞠女士说,她当时发现新更换的蓄电池上有严重的划痕,对此她表示不满意,工作人员又搬出一块新的蓄电池表示可以再给她更换。鞠女士发现新蓄电池包装盒上写着“非卖品”的字样,就询问工作人员为什么给她更换非卖品蓄电池。工作人员解释,按照厂家规定,在保质期内蓄电池出现了问题,只能更换非卖品蓄电池,这种非卖品蓄电池只供更换用,他们专卖店不出售。
店方
厂家规定只能照办

  当天上午11时许,记者与鞠女士一起来到位于奎文区行政街与潍州路交叉口东南侧的比德文电动车专卖店。该店一位负责人表示,鞠女士的蓄电池在本店购买,他们店承诺蓄电池在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将提供免费更换服务。但是更换的蓄电池按照售后规定,只能更换非卖品蓄电池。更换什么样的蓄电池是厂家规定的,他们专卖店只能照办。
  当问及为什么非卖品蓄电池上有划痕时,该负责人表示,非卖品蓄电池和原装蓄电池的运输途径不同,划痕是在运输中造成的。
律师
内部规定无法律效力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他表示,消费者与店家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后,店家就应按国家产品质量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客户提供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产品及服务。电动车的蓄电池属电动车的重要组成部分,店家提供的电池也应符合产品质量要求。而对于在保质期内的产品,店家应按法律规定无条件进行维修或更换,且更换的产品应与原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性能完全一致,不能用替代品或可用品。店家的内部规定无法律效力,不能成为其借口。
 文/图 本报记者 王来臣 实习生 任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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