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潍坊新闻·热线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标题导航
影楼咋用俺拍的婚纱照揽客
网站上标明“可免费使用包间”,店方已获消费者谅解
蓝天信息中心被罚款四万元
2014年03月2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蓝天信息中心被罚款四万元



  本报讯 近日,本报对蓝天职业信息中心在没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中介活动一事进行了报道,引起市民和相关部门重视。日前潍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对其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并予以经济处罚。
  19日,记者从潍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获悉,经过调查,蓝天职业信息中心未依法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罚款四万元。
  据了解,这家中介机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和《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三十五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罚款四万元。目前潍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向其下发了《劳动保障检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拒不履行责令改正决定,劳动部门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报记者)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