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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美
近日,到浙江仙居县第二人民医院(横溪卫生院)看病的患者都会看到一则通告:“病友同志们,我院被农保中心和县财政局扣款达1500多万,致药品采购受到限制。目前只能采购抢救药品和基本药物,造成看病更难,敬请谅解。”该院院长沈小军承认,这则通告确实是医院发出的。 (12月14日《钱江晚报》) 医院“哭穷”的直接原因,是患者实际报销的医药费超过主管部门规定的控费标准。但超标是医药费正常上涨造成的,还是医院自身过度医疗和盲目使用高价药的结果,医院方面并没有给公众一个明确的解释。 如果是前者,地方财政理所应当埋单,及时补上缺口;如果是后者,财政就不能简单地为之兜底。而从“哭穷”医院的断药情况来看,医药公司断的不是广大患者想要、需要的低价药,而是患者反感的基本药物之外的高价药,这更加让人怀疑,医院实际上是开高价药导致拖欠医药公司的购药费,并不是正常的医药费增加的结果。 “哭穷”医院是真穷,还是装模作样,企图“会哭的孩子有奶喝”,不能只听信医院的片面之词,医院应针对实际报销额度超过控费标准的患者,公开他们的医药费详细账单和用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卫生主管部门和医保资金管理部门,应当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医院用药、做手术方面是否存在造假、欺骗主管部门或患者,以骗取医保资金的情况。 总之,医院只有打消公众对其过度医疗的质疑,“哭穷”才有意义。否则,只会引起公众更多的质疑,损耗医院的信誉和公信力,不利于医院医疗环境的改进和医患关系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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