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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改,代表委员献策
2016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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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改,代表委员献策



  医疗卫生的发展水平,与每一名市民息息相关。2月19日,出席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的政协委员为我市医疗卫生的发展献策,代表和委员们就进一步深化我市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基层医院医务人员短缺、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建立分级诊疗等多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宝贵建议。
杨国儒 推进公立医院 补偿机制改革
  观点:目前,我市医改已进入关键阶段,一些问题逐步显现,破除“以药补医”的补偿机制暂时没有建立起来,创收机制没有真正改变,符合公立性质和职能要求的运行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还需不断完善。
  建议:一是积极推进我市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落实财政补偿政策,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保护和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的积极性,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二是坚决打击“医闹”,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三是大力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努力让群众看好病。
李巧莲 乡镇医疗卫生 加大财政投入
  观点:目前,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仍显滞后,“三多一少”现象:非专业技术人员多,低学历、低职称人员多,临聘人员过多,高学历、高职称人员少等问题越来越突出。
  建议: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加大并保证对乡镇卫生院的财政投入,尽快改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条件、设施和职工工资待遇等。将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轮流到上级医院进修,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建立以聘用制为核心的用人机制,按需设岗,全员聘用,形成有活力的用人机制,奖勤罚懒,责任追究,尽量盘活卫生院现有的人才资源,极大地促进乡镇卫生院的软、硬件建设,提升卫生院自身的管理能力和体制建设,增强卫生院发展后劲,从而提高综合实力。
王英华 充分尊重患者 让其自主择医
  观点:国家卫计委在2014年6月印发了《关于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9月印发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但基层医院“门可罗雀”、三级及以上医院“一床难求”现象仍十分突出。三级医院规模不断扩大,且用人方式灵活,造成基层医疗机构优质人才资源不断涌向三级医院,形成恶性循环。
  建议:调整各类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加强参保人员双向转诊,医保部门可通过调整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支付比例来调节病人流向,应充分尊重患者意愿,让患者自主择医,合理安排病人双向转诊,避免把矛盾推向基层医疗机构;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重新规范药品报销目录;规范公立医院特别是三级医院建设。
孟凡霞 政府社会携手 推动医养结合
  观点:随着我国人口趋于老龄化,养老是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目前潍坊本地的养老业刚刚起步,起点和标准都比较低,公立、私立养老院养老水平良莠不齐。我国改革开放这么多年,老年人应该享受到社会发展的红利,能够健康地、幸福地、有尊严地享受晚年生活。
  建议:医养结合,从基础设施建设、医院投入方面解决养老问题,同时要求参与人必须具有爱心、舍得投入,且将其当做公益事业来做,才能够干好这项事业。建立企业家投入、爱心人士捐助、政府兜底,以服务为目的的养老模式,将其当做朝阳产业来做。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每个县市区都要启动建设医养结合的医疗综合体,今后不管是民营还是公立养老院一起托起这项产业,政府兜底、企业参与,共同把这项事业做好。

任春娥 基层医疗服务 能力还需提升
  观点:目前多数患者大病、小病都往三级医院跑,形成了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门庭冷落的现状,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小病到大医院诊疗,患者会增加医疗费用,也容易出现“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
  建议: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引进、技术提升、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同时,通过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学术讲座、疑难病远程会诊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援帮扶,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使之能承担区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另外,相关部门积极引导优质医疗资源进基层,进一步明确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帮扶任务和目标,形成长期、有效的对口支援。相关部门根据各级医院能够诊治的病种范围及相应疾病的临床路径,制定分级诊疗标准、程序、路径并组织实施。
崔向东 一级医院资金 增加拨付比例
  观点:在我市医保管理制度中,分级诊疗管理有着严重的制度缺失。一级医院存在检查及诊疗限制,部分病人使用的药物无法报销,一级医疗机构超定额资金拨付不到位,影响正常运行;国医学在基层医院开展工作的比重需进一步加强,从根本上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的医改难题。
  建议: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一、二、三级医院转诊制度。尽快取消一级医院使用药物及检查限制,提高住院及门诊病人报销比例,增加一级医疗机构资金拨付比例,以适当方式返还一级医院被扣除大额超定额资金。加大对国医学发展的支持力度,在康复费、理疗费报销限额120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报销限额以满足基层医院的基本需要;取消中医中药住院治疗的病人入院必须输液的规定;增加中医中药治疗的专项门诊基金,以使国医学在基层医院顺利开展。
李兵 农村药品供应 应智能化管理
  观点:我市自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基层药品价格普遍下降,但目前在基层医疗机构中,由于缺少有效的信息化管理手段,仍存在药品采购渠道不可控、药品安全和质量难保障、问题药品难追溯、医保报销不及时、品种短缺造成农村患者购药不便以及政府监管费时费力等问题。
  建议:可以借鉴“河南内黄模式”,由政府主导,选择几家有实力、规模大、网络广、信誉好的企业参与进来,共同搭建潍坊市药品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将药品采购管理平台、药品质量监管平台、药品配送企业信息平台、医保信息系统与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HIS系统对接,实现药品采购、配送、验收、使用、结算支付等环节的跨部门在线管理和信息共享。同时,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配备药品拣选设备,实现药品供应智能化管理。
崔同跃 成立专门机构 认定患者伤情
  观点:我市根据医保政策,将无他人责任、无违法行为所致的意外伤害病人列入医保报销范围。但医院方面很难准确合理的界定外伤发生情况是否为第三方事故,如打架、斗殴、交通肇事等,导致大部分此类病人往往自述外伤无他人责任、无违法行为所致的意外伤害,从而实现医保报销,套取了医保基金,增加了医保支付负担。目前,我市还没有专门认定患者发生伤情经过证明的部门。
  建议:希望社保机构成立一个专门认定患者发生伤情经过的证明部门,加强外伤病人调查取证及申报材料的管理,合理界定外伤是否应予医疗保险报销,合理予以报销,剔除不应享受医保报销的病人,确保医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文/图 本报记者 刘燕 邓永杰 周晓晴 赵春晖 李早花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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