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时评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时评

第03版
速读潍坊·视觉
 
标题导航
11月前自首从宽处罚
“小饭桌”监管信息定期公示
环保垂管 洪荒之力该释放了
破坏式修葺何来合理合法
鲁辽大通道我市全面推介
诸城初建成保税物流中心
我市添三家省级创业平台
2016年09月2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环保垂管 洪荒之力该释放了



  □ 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日前,环保部公布《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实施“垂直管理”。今后,市级环保局的局长、副局长由省级环保厅(局)党组提名,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由省级环保厅(局)党组审批任免:而县级环保局由市级环保局直接管理,领导班子成员由市级环保局任免。     (9月23日《法制晚报》)

  长期以来,“执法不独立”是我国现行环保行政体制中的最大掣肘,由于地方环保部门在人财物等方面“仰仗”地方政府,使得地方环保管理体制以地方行政为主,即通常所说的“块”,对于来自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为辅,也即通常所说的“条”。矛盾之下,“条”“块”分割,难以调和。
  于是乎,在地方经济增长为第一要务的情势下,以“保发展”之名,行干预之实,环保执法领域的条条管理往往让步于块块主导,导致地方环保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设。比如,有的地方政府为完成考核指标,指使环保部门杜撰、私改数据,不仅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更打乱了正常的环保管理和执法,致使环境污染“顽疾”久治不愈。
  对症下药,要实现环保管理和执法的正本清源,关键是理顺内省、市、县三级系统以及环保部门与属地政府间的责权关系。即将落地的环保“垂直管理”,实现了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级环境监测机构,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市(地)级统一管理行政区域内的环境执法力量,依法独立行使执法权,执法重心实现下移,强化督查企业。而对于地方干预,也从人财物保障上予以解决,驻市(地)环境监测机构的人财物管理在省级环保厅(局),市(地)县无支配权;县级环保机构以及监测执法机构的人财物管理在市级环保局,县级无支配权。所有这些,既精准发力,又运用巧方,可以打消地方环保部门的诸多顾虑,挺直腰板执法。
  此外,由于环境污染具有流动性、扩散性,如果画地为牢、分而治之,只会导致环境治理碎片化,形不成合力,自然也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新政的意义还在于,“垂直管理”不仅仅是一次管理体制上的重组,也是回归环保管理正常秩序的重要举措。
  乐观之余,还应该看到,地方环保部门仍是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不可能绝对独立于地方政府。如此,一些“隐性干预”恐怕也是免不了的。所以,除“垂直管理”外,只有从根本上改变地方重经济数据、轻环境保护的发展模式,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严肃环境损害终身追责,打好组合拳,才能使环保监管的政策红利得到更多释放。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