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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房产出售诈骗房款获刑罚
2017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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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房产出售诈骗房款获刑罚



  本报讯 对朋友谎称手头有顶账房出售,男子马某某骗取首付款,为了蒙混过关甚至伪造房屋买卖协议。从2015年8月份至今,马某某采用这一方式共骗取10名受害人的首付款,涉案价值200余万元。8月25日,记者获悉,目前马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马某某在昌邑从事建筑工作多年,认识不少开发商,手头偶尔有顶账房。随着昌邑的房价上涨,有朋友私下问马某某能否帮忙买到便宜的顶账房。这时,马某某因做生意欠下了巨额贷款,发现朋友有这一需求后动起了歪脑筋。
  2015年8月,当朋友找到马某某表达购房意愿时,其拍着胸脯保证有不少顶账房,价格比市场价低30万元。马某某和朋友立即签订了购房合同,朋友将20万元首付款打给了马某某。
  之后,马某某接受多名朋友的委托,实际上他并没有可卖的顶账房。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受害人催要房产。为蒙混过关,马某某动手伪造房屋买卖协议、购房合同等文件,继续欺骗受害人。
  2017年8月4日,受害人韩某某到相关部门查询发现,自己所购买的房屋根本不在马某某名下,立即报警。
  接警后,昌邑市公安局都昌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过民警的一番努力,马某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马某某虚构房产诈骗至少10名被害人,金额高达200余万元。
  (记者 王江宁 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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