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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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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起诉消防局被法院驳回



杭州保姆放火案又有新进展
  继6月4日浙江高院二审维持莫焕晶死刑判决后,被害人家属林生斌等起诉绿城物业和杭州消防等9被告人的民事诉讼又有新进展。杭州中院6月25日发布通报,认为杭州消防的灭火救援行为不是民事行为,驳回了被害人家属对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的民事起诉。
  2018年5月21日,被害人家属林生斌等三人以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等九单位为被告,向杭州中院提起生命权纠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九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23557440.8元,财产损失4100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000元,并赔礼道歉。立案后,法院经审查认为,杭州市公安消防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的灭火救援行为不是民事行为,三原告与杭州市公安消防局之间不因该灭火救援行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三原告以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实施的灭火救援行为存有过错为由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法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去年6月22日,杭州蓝色钱江小区发生纵火案,造成4人死亡,纵火者为该户保姆莫焕晶。林生斌为被害人家属,他的妻子和三个年幼孩子在火灾中不幸遇难。今年2月9日,杭州中院一审判处莫焕晶死刑。莫焕晶不服,提出上诉。今年6月4日,浙江高院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5月21日,被害人家属林生斌等三人将小区物业、参与灭火救援的杭州市消防局以及保姆中介公司等九家单位告上法庭。   据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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