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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被拘留10日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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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被拘留10日



  本报讯 保税区男子冯某某在村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保税警方接到举报后,立即采取行动,查获收缴烟花爆竹一宗,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此次查缴的烟花爆竹,公安部门将进行集中销毁处理。
  12月12日晚,保税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称有人非法存储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当晚,民警立即组织查处,在保税区汶泉发展区北赵村一院落西南角一处房间内,查获收缴烟花爆竹一宗,及时消除了治安隐患。涉案人员系北赵村村民冯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对此次查缴的烟花爆竹,公安部门将进行集中销毁处理。
  据了解,烟花爆竹的存放须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仓库,没有经过审批程序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系违法行为。
  民警提醒市民,要学法守法,不要私自违法存放大量烟花爆竹,否则,将受到相应法律惩处;如果有剩余烟花爆竹,不要擅自存放,要及时上缴有关部门,集中销毁处理。 (记者 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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