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时事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看点
 
标题导航
19岁少女隆鼻搭上生命
2019年01月1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19岁少女隆鼻搭上生命



涉事医院称其死于麻醉并发症“恶性高热”,当地卫计局已介入
  刚跨过2018年,年末那场初雪还没化完,2019年1月3日,贵阳19岁的花季女孩夏丽莎(下称莎莎)在做隆鼻手术时去世。1月4日下午,涉事利美康整形医院称,女孩死于手术中的麻醉并发症——恶性高热;而介入调查的贵阳云岩区卫计局称将严格按照尸检报告和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置此事。
◎莎莎
为了手术做兼职 一年攒了一万余元
  姐姐夏媛馨回忆,莎莎对自己鼻子的不满意来自初中时期,莎莎曾经遗憾地告诉她,“同学们说我五官都很好看,眼睛大大的,就是鼻子有点塌。”夏天时,莎莎告诉姐姐,有个朋友去上海分期付款做了鼻子,花了五万元,变得非常好看。
  妈妈王天琴告诉记者,19岁的莎莎是一所护校的学生,自从决定要做手术,莎莎从2018年初就开始兼职攒钱,每到周末和节假日,都会前往超市等地做洗发水促销,每日底薪100元,每卖出一瓶洗发水提成10元。一年以来,莎莎已经攒了一万余元,分多次存到妈妈的微信上。
  王天琴心疼女儿,更担心女儿像去上海做手术的女孩一样,背上校园贷款。王天琴心软下来,决心支持女儿。
  实际上,在选择整形医院时,一家人曾在贵阳的几家整形医院中来回犹豫,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利美康。
  “利美康已经在贵阳开了十几年了,是一家有名气的老牌医院,我们原本以为,这家医院贵一点,但是安全。”夏媛馨告诉记者,妈妈为了莎莎手术安全,还特意在手术费用基础上添加了5000元,一共缴费26000余元,请医院的张智毅“张院长”出马,主刀做这台手术。
  选定了经验丰富的医师、敲定了手术时间,莎莎非常开心。“我终于要变漂亮啦!”
◎家属
被告知实情时 女儿已无生命体征
  1月3日13时,王天琴目送女儿被推进手术室。
  手术前,医护人员告诉王天琴,这个“小手术”三四个小时就能做完。根据涉事医院提供的“大抢救记录”,莎莎在15时24分做完隆鼻手术。
  到点,王天琴没看到女儿出来,忍不住到前台询问,被告知“手术还没结束”;此后,王天琴多次上楼询问,最后遇到一位戴口罩的医生从手术室出来。王天琴急忙拉住医生询问。这位医生回答,“做完了,麻醉劲儿还没过,正在恢复。”而实际上,根据“大抢救记录”,莎莎在17时30分后已经开始抢救。
  20时许,在整形医院五楼一间房内,王天琴听到一个让她大脑瞬间空白的消息:“莎莎麻药过敏,已被送往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抢救。”
  王天琴叫上大女儿,冲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抢救室门口时,医生正好从抢救室出来,“去见死者最后一面吧,我们已经尽力了”。
  王天琴看到的是,女儿静静地躺在冰凉的抢救台上,鼻子上还贴着沾满血的医用胶布,脸上、枕头上都是血污,双眼紧闭,已经离世。医护人员告诉家属,被送往医院时,莎莎就已没有了生命体征。
  闻讯赶来的夏爸爸刚走到手术室门口就晕了过去。
  1月7日上午,记者探访发现,两家医院隔着一条街,步行仅需5分钟。
◎医院
女孩死于并发症 就地实施抢救未果
  1月4日,整形医院发布声明称,莎莎是在手术后出现了“恶性高热”的症状(一种麻醉并发症),发作率不到五万分之一。
  手术室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这是一家人最想知道的事情。然而,医院的回应令人失望,“出于保护客人隐私的要求”,手术室里并未安装摄像头。
  “为什么不立马送到仅隔五分钟路程的大医院抢救?为什么三小时后才告诉我们家属实情?”王天琴很不解。
  1月4日晚,医院相关负责人在和家属对话时对此表达了歉意:“这三小时都在忙于抢救,我们当时抱着幻想,希望能够就地把她抢救回来。”
  “情况紧急,怕家属受不了才没有及时告知。”该负责人表示,在术前曾告知过家属有并发症的可能,在莎莎签署的整形美容手术知情同意书上有“术前不能预测药物过敏、中毒等麻醉意外”的说法。
  这些解释,莎莎的家属并不认可。“我就在医院坐着,怎么能在我女儿都没有生命体征后,还偷偷摸摸送到隔壁医院去抢救?”“术前根本没有详细解释过手术风险,就告诉我们是个小手术,很安全。”
  值得寻味的是,在事故第二天,当夏媛馨就此事求助于社交媒体时,有自称利美康运营负责人朋友的人员联系到她,通过私信转发红包给夏媛馨,希望她不要扩散此事。
◎法医
已经做完尸检 一两个月出结果
  对于医院认为莎莎死于“恶性高热”的判定,记者从医疗界人士处了解到,恶性高热综合征是一个非常罕见的麻醉并发症,死亡率在百分之七八十左右,难以提前检测。及时有效的治疗能够让死亡率降低到百分之三四十,但由于该并发症太罕见,以至于国内很多大医院都没有常规备药。
  “要对死因进行判断,需要拿到麻醉记录,再结合尸检,才能看出是麻醉还是手术原因导致女孩死亡。”医疗界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仅凭利美康提供的抢救病历,并不能完全判定莎莎的死亡原因。
  最后,莎莎家属决定走司法程序,申请尸检。1月4日凌晨,莎莎的尸体被送往景云山殡仪馆;1月5日上午10时,尸检在此开始,12时30分结束。法医表示,为了确保获得正确的论断,需要一到两个月才有结果。
  “我们家现在完全毁了,我爸爸受打击太大,现在根本没法出门,我妈妈有高血压,只能硬撑着。”夏媛馨告诉记者,爸爸最遗憾的是没有见到妹妹最后一面。
  跑夜班出租的爸爸那天早上在家补觉,并不知道女儿何时出门。“连女儿最后一面都没见到。”莎莎爸爸非常自责。
◎调查
涉事整形医院 涉多起事故纠纷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利美康发生的医疗事故远不止这一起。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2016年12月3日,一位名叫王静贤的女士到贵州利美康医院进行控制高血压理疗后,发生了严重的脑出血,也被送往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抢救,最后造成半身不遂。然而由于利美康提供了两份不一样的病历,法院以“无法将过错参与度量化”为由对利美康从轻判决。
  2014年8月另一起事故中,因填充材料持续外泄,陈女士起诉利美康,称丰胸手术失败要求医疗损害赔偿。陈女士向法院提交的一份《隆胸术后须知》材料中,“经治医师签名”处显示为袁某某,落款为“贵州整形美容外科医院”,不过没有加盖公章。同时,经贵州省卫计委监管部门查明,为陈女士做手术的医师袁某某并没有执业资格。不过,利美康回应称“公司没有袁某某这个医生,陈女士可能遇到了医托”。2014年9月,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女士不能直接证明“注入”与“取出”系同一医疗机构所为,被判败诉。
  不仅如此,近年来利美康旗下多家子公司也频频遭到监管部门处罚。2018年7月,利美康控股的都匀利美康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因“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而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 据《新京报》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
友情链接:潍坊妇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