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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部门更换新电表导致断电,业主孟女士出远门不知情 ◎名门现代城物业派人清理污物,彩虹热线表示将调查处理 家住奎文区名门现代城的孟女士7月24日下午刚一进家门,顿时感到一阵恶臭扑鼻而来,而恶臭的源头竟是冰箱里早已腐烂长蛆的食物。原来,潍坊供电公司城区供电部在7月6日就在业主的入户门上贴了电表的更换通知,并于7月7日将该小区业主的电表更换了,居民孟女士由于7月4日因故回老家了,没有拿到新电表磁卡,致使家中停电十多天,冰箱内的食物全部腐烂。7月25日,孟女士气愤地向本报反映此事。供电部门表示,将尽快调查处理此事。
现场见闻 冰箱内食物腐烂生蛆 7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名门现代城5号楼1单元702室孟女士家。记者注意到,在孟女士房门上贴有一张由潍坊供电公司城区供电部张贴的“磁卡电能表更换通知”,上面写有“您使用的磁卡电能表根据国家规定已到轮换周期,我单位将对您户使用的电能表无偿更换,请您于2011年7月7日上午家中留人协助更换电能表”。 孟女士用钥匙刚一打开房门,记者就闻到一股难闻的恶臭。孟女士拉开厨房推拉门的一刹那,记者就闻到更为难闻、让人窒息的气味。厨房地面上淌着些黄黑色的液体,液体里还有一些腐烂的食物,一些蛆虫在这些食物内、地面上爬来爬去。厨房内有一台冰箱,冰箱最上边的门完全打开,里面的鱼虾等食物全部腐烂,浸在粘稠的液体里,不断有蛆从里面爬出来,冰箱内的腐烂的食物上、冰箱门上也满是蛆虫。 “冰箱内的食物腐烂后,冰箱门都鼓开了,地面上腐烂的食物就是从冰箱内腐烂鼓胀出来的,上面全是蛆啊!”孟女士看着这一幕对记者说。 探究原因 电表更换致冰箱停电 孟女士对记者说,她丈夫与儿子都在青岛上班,每隔一段时间才回家一次。前段时间她临朐老家亲戚结婚,7月4日,她就回了老家,帮亲戚操办婚礼。直到7月24日下午3时许,她与姐姐才回到了她家中。进门时她看到门上贴的更换电表通知,当时她想,自己既不在家也没收到电话通知,供电部门应该没有更换她家的电表。 而当她打开房门,一股难闻的气味就冲向了她们姐妹俩,进门后发现臭味来自厨房内,她们只得关上了厨房门,将家中窗户全部打开,这时她才发现家中没有电了。“那时家里的臭味比现在要重的多,当时冰箱里冰冻着两坨虾,两坨扇贝,还有一只鸡一只鸭,海参、刀鱼、银鱼什么的。我打开厨房门时差点吐出来,冰箱门鼓开了,很多在冰箱里的腐烂的食物已经掉在地上还淌着污水,污水里有蛆到处乱爬,冰箱里更恶心了。”孟女士说起此事时,仍感到恶心不已。 事后,孟女士找到了小区物业管理处,这时她才知道,她家的电表已被供电部门更换了,更换电表后需要业主拿着原先电表的旧卡去供电部门换新卡,然后再用新卡激活新的电表后,家中才能通电。由于孟女士当时不在家,并且事先对于此事又毫不知情,所以这十多天时间以来,她家一直没有电。孟女士认为,小区物业有她丈夫的手机号码,物业有责任通知他们更换电表一事。对此,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当时并不知道孟女士家没人,并且更换电表的事是由供电部门全权负责的。 “想起这件事就感到恶心,家里太臭根本就没法住,24日晚上我去姐姐家住了一晚。”孟女士气愤地说,事发后物业、供电部门都没有人到他们家看过。 供电部门 将尽快调查妥善处理 7月25日,记者与孟女士再次来到名门现代城小区物业管理处。对于此事,一位女工作人员称,他们虽然知道更换电表这件事,但这件事由供电部门全权负责,每座居民楼单元门、业主家入户门上张贴的更换电表的通知,也是由供电部门自己张贴、下达的通知。 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物业管理处当时确实不知道孟女士家中没人。平日里有些业主要出差或出远门,临行前会主动到物业说明,如果这样,遇到类似的事,物业可以帮忙。但是孟女士回老家没向物业说明,他们无法通知孟女士此事。并且,他们了解到,当时,小区更换电表时,另外有不少业主家里也都没有人。 最后,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派保洁员到孟女士家中,帮她一起清理冰箱内腐烂的食物,并且会将此事反映给相关负责人。 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95598电力彩虹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详细记录此事后对记者说,目前他们还不能断定谁该负有责任,须经过调查后才能下结论。他们将会尽快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处理此事,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7月25日下午5时许,记者得知,在该小区物业保洁员的帮助下,孟女士家腐烂的食物、蛆虫已被清理干净。 律师说法 当事各方均有过失 对此,山东海瑞达律师事务所的王志杰律师介绍,首先,供电部门更换电表时,有将信息直接传达到业主本人那里的义务。供电部门更换电表作为一种企业行为,需要得到业主的认同才能实施,而此事中,只把一张纸贴在门上,随后不确认一下业主是否知晓此事,就擅自更换电表,是一种不妥的行为,侵犯了孟女士作为业主以及电表拥有人的权利。其次,物业的责任是看情况而定的,如果供电部门委托物业贴通知、上门通知或者是电话通知,物业有义务通知到每个业主;如果供电部门在更换电表的过程中全权负责每一个环节,包括对业主进行通知的话,那么物业对此事不承担责任。 王志杰律师同时表示,这位业主长时间不在家,应该事先同物业工作人员说明一下,所以,这位业主本身也有一定的过失。对于此事中孟女士的损失,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文/图 本报记者 刘晓梅 实习生 傅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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