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 7月25日,记者获悉,近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与市监察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市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梳理工作的通知》,对市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梳理工作进行部署。 据了解,通知要求,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要根据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行政执法实际情况,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认真梳理细化,至少划分为轻微、较轻、一般、严重四个裁量阶次,并分别确定每个阶次适用的行政处罚情形和具体处罚标准,形成统一规范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通知指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会同市监察局对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制定的裁量基准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凡未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行政处罚行为一律不得实施。据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市监察局将对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对于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取消年底全市依法行政考核表彰资格。 (见习记者 王来臣 通讯员 于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