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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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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试行办理无房证明业务
可作为审批首套房贷款及缴纳相关税费时的凭证



  本报讯 潍坊市房产交易中心档案室于近日开始试行办理出具无房证明的业务,可为在潍坊市区没有住房的市民出具此证明,业务所需时间为10至15天。在居民审批首套房贷款及缴纳相关税费时,此证明可以作为无房凭证。
  26日下午,在潍坊市房产交易中心档案室大厅,一些市民正在办理无房证明业务。此项业务全称为无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是房产交易中心档案室于近日新开的业务。如果市民在潍坊市区没有住房,可向档案室提交查询申请表,经过严格查询确认后,档案室便可向查询人提供无房证明。出具无房证明业务的开通,主要为办理以下业务的市民提供了便利:办理银行贷款、购房纳税。另外,据记者了解,从已限购住房的城市购房或向外地迁移户口,相关部门有时也需申请人提供这种无房证明。
  按照目前的政策,在潍坊购房的,如市民购买第二套住房并进行贷款,其首付款比例一般应达到60%以上,利率也按规定进行上浮;如购买首套普通住房(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只需交纳购房款总额1.5%的契税,购买第二套住房,则需交纳购房款总额3%的契税。在市民办理首套房贷款及交纳契税时,可向银行及税务部门出具此证明作为无房凭证,银行及税务部门经过内部系统审核后,可为市民办理相关业务。
  市民如果要开具无房证明,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明等有效证件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档案室大厅内填写查询申请表。由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出具单位介绍信。档案室接到申请人书面申请后,先将申请交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及市属六个开发区的房屋登记机构进行审查,再通过潍坊市房地产信息系统进行综合查询、汇总查询结果,经确认无误后,方可为申请人出具无房证明,整个过程需要10至15天时间。
   (记者 刘燕 实习生 王金金 通讯员 郎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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