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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真相009”在微博中贴出的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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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华声论坛、爱卡汽车论坛等社区爆料,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网帖发出后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直呼这是翻版的“彭宇案”。 事件回放 是遇碰瓷老人还是车主撞人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遇王老太在红旗路上由西向东跨越中心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 据许云鹤回顾,当时王老太横过半条马路,准备跨越护栏时被牵绊,落地两步就咕咚摔倒在地。“就在我眼前,看着就疼!”许云鹤表示,怕老太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这时,王老太拿起电话,说了一句让许云鹤从头凉到脚的话,“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 王老太的说法与许云鹤的说法迥异。王老太说,当天她爬中心护栏时,许云鹤的车撞到自己腿部,自己被撞弹起后,趴在车前部,又倒在地上。 一审判决 许云鹤须担责40%赔款十万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王老太因跨越中心隔离护栏属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108606.34元,其中包括王老太残疾赔偿金87454.8元。 记者看完这份民事判决书后,发现法院并无证据证明许云鹤撞人。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具体情况说明为,“不能确定小客车与人体身体接触部位。”人民医院对王老太伤情的诊断是,“无法确定原告伤情的具体成因,但能够确定原告伤情系外伤所致。” 法院判决的理由是,“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在获悉判决结果后,许云鹤立即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据悉,上诉案件将于8月22日开庭。 8月18日下午,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突然通知许云鹤于8月19日上午到红桥区法院13厅,且未告知任何原因。 记者拨打该案件审判长王雷的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最新情况 双方开通微博展开激烈辩论 许云鹤将自己的事情发到网上后,引发轩然大波。8月17日,网友将相关帖文转到微博,扩散速度进一步加快,不少名人加入讨论。截至记者发稿前,相关微博转发近6万,近2万网友参与讨论。8月17日晚上8点,许云鹤开通实名认证微博。 19日中午,声称为王老太家属的网友“事实真相009”也开通微博,称肇事者许云鹤的言论均为谎言,蒙蔽了好心网友的眼睛。并爆料称,许云鹤本是天津电视台记者。“事实真相009”在微博中,贴出了多张现场照片,并对其中一张许云鹤车辆明显停歪的照片指出,“如果真是像肇事者说的停车救人,车怎么会停成那样。” 19日晚,许云鹤在微博中对此进行了解释和回应:“先说说停车歪斜问题,不少朋友打电话来询问此事。我承认停得不太好看,但是当初停车的初衷是为了向左靠边,尽量不干扰后面来车。老太太一跤摔得我惊心动魄,但不快的车速让我有充足的时间靠边停车。某人对‘变换车道’大做文章,而我早就说明,是变换车道后行驶一段后才看见王老太太的,捣乱者自重。” 截至19日晚,双方还在微博上互相提出质疑和回应。在许云鹤的微博中,记者看到这样一句话,“相信真相只有一个,而助人为乐依旧是一件好事。不要被污点蒙蔽了眼睛,善良永远不是错。” 网友评论 大家以后会不会不敢扶老人 对于许云鹤的遭遇,大部分网友都倾向于支持许云鹤,希望法院能够给予公正的审批结果,甚至有网友将这件事与彭宇案相比较,认为比彭宇案更可耻。 网友“扬韬”:“这判决如果生效了,以后会不会滋生一个行业:天天坐在护栏那里等着,看到有车来就假装摔下来,然后拦住车要索赔,因为被这车吓一大跳,所以摔下来了,责任在这辆车呢。” 网友“魔--贪狼星”:“连老人都不敢去扶助的年代,是不是意味着社会基层细胞的溃烂?” 南京彭宇案 好心搀扶摔倒老太却吃官司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南京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一、是否相撞;二、损失数额问题。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当天,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 2008年3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就“司法公正判决结束后,彭宇一脸郁闷地站在法院外”等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时透露,南京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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