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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本是事业单位,却行使着企业的功能。本来只收手续费,却连代理费也收了,甚至不代理,费用也得照常交。更奇怪的是,收费没标准,收多少由所长拍板。日前,陕西榆林市房管所因乱收房屋买卖代理费,三年敛财超600万元而遭到举报。 据媒体报道,作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榆林市房管所,本来是事业单位,但大肆收取房产交易代理费,从2008年以来收取了数百万元,且没有营业执照,没有收费标准。 8月21日,榆林市物价局纪检书记、新闻发言人贺枫表示,他们已经约谈了榆林市房管所负责人,对没有履行中介服务却收取代理费的,要求立即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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