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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辆自行车,交的哪门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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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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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辆自行车,交的哪门子费
  一位市民停车后,收费员上前收费。
  收费人员给记者的收费票据。



◎不明单位在金沙城市广场收自行车和电动车停车费 ◎市民认为不合理,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表示不清楚
  8月24日,市民肖女士跟本报记者反映,金沙城市广场正门西侧的自行车、电动车停车区以前一直不收费,当天上午她去佳世客购物停自行车时被收取1元停车费。24日、25日两天,记者在金沙城市广场前走访发现发现,每天有2到4个中年女子在此收费,收费收据上只有停车场半个印戳。记者采访交警、派出所等多个部门和单位,都未能找到收费单位。
  自行车停车也收费
  24日和25日,记者到金沙城市广场正门的自行车停车区看到,多名戴着停车管理袖标的中年女子在“看守”停车位,看见停车的市民,就近的收费员就向前收取费用。
  24日上午,记者骑着电动车来到金沙城市广场西侧的自行车停车区,电动车还没停好,一名30岁左右的中年女子就走到记者面前说:“停车收费,1元钱。”记者质疑说,“以前不收费为什么现在收费”,这位中年女子表示,“从8月2日开始收的,你是不是很长时间没来了?”当记者问,是什么部门要求在此收费,有没有收费票据时,她说:“派出所安排下来的,这边离公路太近,容易丢车子,就派上人在这儿看着,有小票。”随后从口袋里取出一打写着“停车收据,电动车壹元”的票据,撕下一张递给了记者。
  “收费是派出所、街办、交警、城管联合组织的。”正在执勤的保安告诉记者。
市民表示收费欠妥
  8月25日上午,记者在金沙佳世客门口停留了约20分钟看到,很多准备停车的市民发现此处已经开始收费后,都推着自行车走开。“我经常来这边的超市买东西,以前开着车来,得交看车费,而且车位少,我车技又不好,就改骑电动车了,没想到现在电动车又开始收费了。”家住潍城区南关街道南关大街社区的孙女士告诉记者。
  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没人管车辆确实有些乱,现在有人看守,但也不能收1元钱啊,我们都是到商场购物的,停汽车拿着小票还能免停车费呢,停自行车还得交钱。而且前段时间,自行车都被交警拖走,现在有人收费了就不拖了?不可思议。”
  交警部门曾在此处拖车一事,记者也询问了在此处收费的收费员,她表示现在不会再有人来拖车。“现在不会给你们拖走了,我们老板都跟交警上说好了,你们放心停在这儿就行了,而且丢了我们也会负责的。”
谁在收费竟是个谜
  8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潍城大队二中队。谈及收费问题,该中队指导员牛根荣表示,“以前这边非常乱,影响交通,还经常有偷窃现象,我们只负责维持交通秩序。在此看管的工作人员执照齐全,所以我们多个部门就都默许他们在这儿看管收费,有人看管保证安全和秩序,符合市场规律。但如果市民反对,或者他们是违规收费,我们也会联合各部门,对他们进行清理。”
  25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潍城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内勤室一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金沙城市广场非机动车收取停车费一事不属于公安机关管理,属于企业的行为。“决定收费不收费由工商部门、物价局管理,这些收费场所不是公安机关设立的,金沙城市广场停车收费一事,与我们派出所没有关系,到底谁在那里收费,谁批准他们在那里收费,我们也不知道,我们绝对没有在辖区任何一个地方设立过停车收费的场所。”
  随后,记者又致电潍城区物价局,一位张姓工作人员表示,要收费,必须得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要是在公共区域收费,还得写明收费地点,物价局审批通过后,才能在此收费,至于金沙城市广场前的收费公司有没有收费的权力,要等26日找检查所调查后才能知道。
  记者还联系了金沙城市广场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自行车停车区域不属于他们管理,是哪家公司在收费,他不清楚。
 文/图 本报见习记者 王淑媛 辛成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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