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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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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公益慈善组织民政部将单独监管



  据《新京报》报道 8月26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表示,民政部计划将公益慈善类组织,统一从社会组织中拿出,单独由慈善司负责,开展单独的行业监管。
  徐建中说,公益慈善组织近期遭遇的危机,将加快慈善行业制度、法规出台的脚步,民政部计划将公益慈善类组织,统一从社会组织中拿出,单独由慈善司负责,开展单独的行业监管。公益慈善类组织,将首先改变先找“业务主管单位”,再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双头管理局面。
  徐建中称,今后民政部慈善司将作为(国家级)公益慈善组织的业务监管机构,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仍负责注册登记。但据记者了解,红十字会、妇联、残联等十余个社会团体是免登记的,因此不在行业监管范围内。
  徐建中说,尽管相关部门尚未在立法层面,对“什么是公益慈善组织”达成共识,但为尽快理顺对慈善业的监管,民政部门目前将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和公益慈善三类从事公益慈善行为的社会组织,都归为公益慈善机构,将由慈善司进行统一的行业监管。
  据了解,民政部对公益慈善组织的监管范围包括募捐活动的备案、规范、信息公开和财务公开等。慈善司现有职能主要是制定慈善制度和法规,将公益慈善组织纳入进来进行行业监管的目的,是为了将该组织作为一个行业来监管,能尽快实现出台统一的行业规范,实现真正的信息公开。将公益慈善组织纳入民政部门监管后,监管主体更会更加明确,“对慈善组织的法律监督、行政监管、行业自律都会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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