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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城市广场前仍有人在收自行车停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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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城市广场前自行车停车场收费仍在继续 ◎记者采访多个相关部门,有的已启动调查程序 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金沙城市广场前有人打着派出所旗号收取自行车电动车停车费的事。记者经过调查发现,该停车场负责人出示的营业执照已经过期一年多,税务登记证也没年审,收费所用票据不是正规停车收费的发票,收费标准也不符合市物价局统一规定的停车收费的标准,有关部门表示要进行调查处理。30日记者再次采访时,发现停车场收费仍在继续。 地税分局 要按照程序处理 8月29日在接受采访时,市地方税务局潍城分局负责民生街以南健康街以北税务登记的工作人员丁丽霞向局长汇报后表示,30日到金沙城市广场处查看情况后答复。 30日下午4时30分,记者接到市地方税务局潍城分局一位姓刘的局长的电话,表示上午他们已经找过金沙停车场的负责人了解情况了,还需再向记者了解情况,“你们提供原始证据,我们启动我们的调查程序。需要双方面证据,你们必须把证据提供过来,这个我们还需要存档。” 随后,记者又致电市地方税务局政工科,一位朱姓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存在税务违法事实,不管是什么形式,只要我们通过调查渠道了解到的话,肯定会处理。不光是通过举报,我们的稽查部门通过日常的稽查,平常的突发检查,发现一些违法问题,我们也会及时处理。对于金沙城市广场有人收停车费出具假发票的问题,我们会去相关部门落实,确切处理这件事情。” 工商部门 这事不归我们管 记者29日在潍城工商分局南关工商所采访时,李所长表示30日去金沙城市广场查看情况后给记者答复。8月30日上午,记者接到李所长的电话,他表示,有什么情况让记者联系潍城工商分局。 30日下午,记者致电潍城工商分局办公室,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记者采访的事件,工商不是主管部门。“在街道范围内经商,工商并不是一个主管部门,街道上有主管部门。审查营业执照方面也有具体的分工,具体的事情我也不太清楚。这属于没有合法的停车场地,应由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固定场所有合法手续,来办理营业执照我们可办理。凡是在这个范围以外的,还是要问主管部门。总之工商部门不是主管部门,你们得找主管部门。”该工作人员说。 30日上午,记者来到金沙城市广场所属潍城区南关街道办事处,在街道城管办公室,一位姓潘的工作人员表示,记者反映的停车场确实属于南关街办管理,但如果按性质说的话,南关街办没有设立部门去管理停车收费这一块。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青年路路东属于区管道路,不归我们管,我们管理背街小巷。当然,区管道路也在南关范围内,如果出现情况我们也会协调。但至于那边有人在收费,我们还真不知道。在公共范围内摆摊,我们可以清理,但老百姓在那儿停自行车,有收费的,我们不好去处理,这属于治安还是占道经营不好区分。” 针对该停车场收费标准不符合规定一事,记者致电市物价局法规科,法规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事需要确切调查一下,才能给回复。 交警部门 管理公共停车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设立停车场须经公安、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审核批准,停车场审核、区域划分等等则由公安交警部门管理。 8月30日下午,记者致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副科长李群说,潍坊市对停车场地的划分、流程、登记备案等具体的规定还没出台,只出台了潍坊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没有出台停车场经营管理规定,当前公共停车场属于交警部门管理。 此前,8月25日记者采访时,市交警支队潍城大队二中队指导员牛根荣曾表示,金沙城市广场周边人员杂乱,电动车、自行车不按规定停车,而且经常有丢失车辆现象。“有人看管保证安全和秩序,符合市场规律,而且在此看车的公司执照齐全,所以默许他们在这儿看管收费。但出现违规收费问题,我们也会联合各部门对违规收费者进行清理。” 时至今日,金沙城市广场前自行车电动车停车收费仍在继续。 文/图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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