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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停车子不用交钱啦
2011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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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停车子不用交钱啦
  违规收费人员不见了,交警在停车场维持秩序。



◎多部门联合取缔金沙城市广场前违规收费 ◎交警在现场维持秩序,市民表示十分欢迎
  近日,本报连续追踪报道了金沙城市广场前的自行车、电动车停车区内有人收费一事。记者查证发现,收费公司《营业执照》过期、《税务登记证》没审核、收费标准不符合规定,存在多处违规,引起了相关部门重视。8月31日,交警、物价部门前往现场将在此违规收费的收费点取缔。多部门均表示,在负责人董先生证件办理齐全,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才能允许他继续经营停车场。
潍城交警大队
违规收费点已取缔

  8月31日上午,潍城交警大队大队长侯安水接受采访时表示,自从本报报道此处出现违规收费人员后,潍城交警大队很重视并专门开会研究了此问题。侯安水说,“这些违规停车收费人员必须清理,我们今天已经派人过去了。”
  侯安水说,潍坊市2010年出台的《潍坊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公共停车场的管理由交警牵头,不管是公共区域划分停车场或者是私人划分停车场,占用了道路,都属于交警部门管理。要是停车收费,就需要物价、工商、税务几个部门办理证件。但办理相关证件前,需要交警同意,如果不妨碍交通,申请的地方确实需要设立停车场,交警部门同意后,再去其他部门办理证件。
  据侯安水介绍,市区有一些停车场是自发形成的,收费、管理方面都不正规。市区停车位紧缺,不让停车不现实,只能从完善收费人员证件、规范收费标准入手。例如金沙城市广场的自行车停车区本来就是不收费的,在此收费的人员也未得到交警部门同意。
  当日下午2时许,记者再次来到金沙城市广场时,看到潍城交警大队几名交警正在原收费区域劝导市民按规定停车,“我们既然不让他们在此收费了,就得派人在此维持秩序。”潍城交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牛根荣说,“已经通知在此收费的负责人,在他审批通过、办理好所有证件前,不能在此收费。”
市物价局
收费标准不合规定

  8月30日,记者曾就此事采访潍坊市物价局,对方工作人员表示,等确切调查后给予答复。8月31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到市物价局。对方称,8月31日上午对此停车场的收费人员进行了调查确认,并禁止其继续收费。
  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科一位杨姓工作人员表示,8月31日上午市物价局和潍城区物价局,一起到金沙城市广场前的自行车、电动车停车场处做了现场调研,发现金沙城市广场西侧的自行车、电动车停车区域的收费是违规的。
  “经调查,其收费标准不符合规定,跟《潍坊晚报》报道的情况一样。”该工作人员说,当场已跟董姓负责人明确,不让其继续乱收费。如果想继续经营,先办齐相关手续。办好所有手续、并且完全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的前提下,才能让他继续经营。
社会反响
停车市民拍手叫好

  8月31日上午8时许,记者经过金沙城市广场时,发现广场西侧自行车、电动车停车区域,违规收费人员还在收费。9时许,记者再次到来时,发现收费人员已经不见了身影。有两名交警在此维持秩序,市民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后,一直没见有收费人员出现。
  一位提着大包小包来骑电动车的王先生对记者说,“到附近购物,电动车停在这儿确实很方便,但是来一次收一次停车费,一次就得1元,实在也不合理。现在那几个收费的不在了,希望以后他们都不要来了。”
文/图 本报见习记者 辛成凤 王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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