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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有媒体从上海法院了解到,9月9日上午9点,张雨绮与周星驰星辉公司的居间合同(中介合同)纠纷案将在上海长宁区法院开庭。2007年,另一位“星女郎”黄圣依也是通过法律途径最终获得自由身。与黄圣依案件相反的是,张雨绮是主动提出诉讼,以原告身份要求获得法律保护。 张雨绮私自接片惹不满 2009年自从拍摄了由周星驰导演的《长江七号》后,张雨绮荣升“星女郎”之名,张雨绮在星辉的安排下,几乎年年都有电影上映,星路未算太坎坷。 当年9月香港星辉公司给内地各大媒体记者发来一封短信声明,强调星辉才是张雨绮的“全球独家经纪人”,任何活动及工作安排,需直接跟公司对接。短信中称有一名叫做刘韬的人在外帮张雨绮进行工作安排,并不合理。该短信让张雨绮跟星辉暗涌的矛盾直接浮上水面,由于刘韬是华谊兄弟的资深经纪人,随即传出张雨绮跟星辉解约后会把经纪约交给华谊兄弟。传出解约消息,外界猜测颇多,有说张雨绮绕过星辉,私下接了王全安执导的《白鹿原》,让星辉大为恼火。 2010年9月9日,张雨绮在电影《白鹿原》发布会上公开承认与星辉公司解约一事。并透露此事已经进入到法律程序,正在上海办理立案手续。 张雨绮并非与周星驰分道扬镳的第一位“星女郎”。之前黄圣依也通过法律途径于2007年重回“自由身”。 周星驰希望依法处理 2010年9月9日,对于张雨绮私接《白鹿原》一事,周星驰称会一切依法律处理。周星驰称:“我公司有好几个部门,我基本上管电影导演的工作,如果一个导演要去管经纪人的事,怎么像话呢?”对于连续两位“星女郎”一走红便“自动求去”,问周星驰可感难过?他无奈说:“我觉得说这些没用,一切依法律处理就好。”问周星驰会否对捧新人感到失望?他表示:“导演拍戏,新旧演员都会用,会否再签新人就交给公司决定。”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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