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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咋成私家领地
2011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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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咋成私家领地
  院校街南侧停车位上水果摊占道经营。



◎业户在车位上摆摊,店铺用反光路锥圈占地盘 ◎交警部门表示,相关管理办法出台后规范治理
  奎文区的杨先生致电本报称,他在市区的很多地方停车时,发现一些划有停车线并且允许停车的车位明明空着,但是空车位上却摆上了反光锥。在有急事的情况下,他只好把车停到了路边,等到他办完事出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车上已经被交警贴上了违规停车的罚单。在杨先生向记者反映此事以后,记者也多次在院校街上看见空车位被占的现象。9月8日,记者进行了实地采访,发现公共停车位被私自占用现象在不少地方仍然存在。
市民遭遇 公共停车位被占违规停车受罚
  家住奎文区的杨先生告诉记者,几年前购买了一辆轿车,几乎每天都会开着它上下班。今年6月份的一天,杨先生一早驾车到单位上班。接近中午时,他接到电话,得知自己的一个朋友在潍坊市中医院住院了。当天上午11时左右,他在商店买了牛奶等营养品,准备到医院去看望朋友。随后,杨先生将车开到了中医院门口,他看到院门口已经有好几辆想要进院的车正在排队,于是他想把车停放在附近的院校街上。
  几经寻找之后,杨先生看到路南侧允许临时停车的停车线内几乎停满了车,仅有的几个空闲的车位上还摆放着几个反光路锥(一种锥形路标,可应用于道路危险地段、停车场及大型活动现场等,以便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大型现场活动的踩踏事故),导致车辆无法停放。由于中午还要赶着回家,杨先生抱着侥幸心理把车停在了院校街禁止停车的路北侧,然后便锁车离开。
  “最多也就过了20分钟,我从医院出来后走到车跟前一看,车上已经被贴上了违规停车的罚单。”杨先生说。“其实我也知道这里不能停车,但是车位真的不好找啊!也不知道谁把路南仅有的几个空闲的停车位也给占上了。不停车还占着车位,这是公共停车位,这些人真自私。”杨先生对于路南侧的空闲车位被占很是气愤。
  杨先生还说,像这样的情况,他遇到过不止一次两次了。在市区很多地方都能看到利用反光锥占用空车位的现象,他认为这样做非常不合适。“公共停车位原本就是方便大家停车用的。你这边占两个,他那边再占两个,其他市民还怎么停车?”

记者目击 水果摊和反光路锥占据了车位
  9月8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院校街,看到路南侧划着停车线,路北侧则禁止停放车辆。记者观察发现,空闲车位被占用的现象仍然存在。
  从院校街最西头向东短短几十米的停车线内,就存在三处占用停车位现象。一辆车斗内装有西瓜的车辆停在停车线内,车斗是打开的,车身一旁摆着一块写有“东北西瓜”的牌子,在公共停车位贩卖西瓜。在西瓜车的后面,有一辆三轮车停在停车线内,三轮车前摆放着三个盛有枣、苹果、橘子的水果篮,利用公共停车位摆起了水果摊。此“水果摊”不远处的停车线内,也停着一辆装有西瓜、柚子等水果的车辆,女摊主站在车后撑着塑料袋,一名市民正在从她车上挑选柚子。
  这几个“水果摊”至少占用了两个车位,导致至少有四辆车因为“水果摊”的存在,无法将车在指定的停车线内停放。
  在院校街接近西头的路南侧,记者看到有三个反光路锥有序的摆放在路南侧的停车线内,每个之间相隔约两米,占了两个车位。此空车位对面超市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三个反光路锥是路边一家店铺放置的,用来占空车位。
业户说法 占用空车位是为方便店里卸货
  记者来到了空车位相对应的路边的一家销售食用油类产品的店铺,店铺的女老板对记者说,空车位是她为自己卸货的车占下的。因为店里经常要进货,要是不占住个车位,卸货车不能保证有地方停。占用空车位只是为了方便店里卸货。
  这名店铺老板告诉记者,如果想要停车,只要别停太久,她可以将车位“让出”一会儿。不过,用来占车位的反光路锥并不是她的,是隔壁商店的。
  随后,记者来到隔壁一家枣类产品的专卖店,店铺的老板李女士说:“中秋节前后,店内销售状况比较好,经常需要进货补充,有时一天能进好几车货。中医院的一些车辆,在院校街的停车位上经常一停就是一天,我们根本没有地方停车卸货。有一次,我的拉货车到了,由于没有车位停车,我就把拉货车开到路北禁止停车的地方停下了,等搬完货才发现车被贴罚款单了,罚了我200元钱。”李老板带记者来到她的车前,让记者看车窗上未被清除的罚单痕迹。

◎追根探源
  店门前反光路锥
非来自正规渠道

  记者问反光锥是不是李女士的,她毫不犹豫地回答:“对,是我的。你看那家店也有这个。”顺着李老板手指的方向,记者看到,紧挨着她的专卖店的另一家商铺,门口有三个反光路锥摞放在一起。
  用反光锥占车位的现象在院校街上不只是她这一家。“大家都是这么占位的。”李老板说,在她家店铺东边,摆在停车位上的西瓜车和水果摊是摊位正对面那家水果店的,而且这么摆摊也有一阵子了。
  记者在市区走访发现,许多公共停车位都存在利用反光路锥占用车位的现象。在东风东街名门现代城东侧一家海参专卖店、西侧一家化妆品专卖店的门前,空车位上都摆放着几个反光路锥。福寿东街早春园小区北门东侧,乐百家超市门前的车位上也有几个反光路锥。东方路西侧一家银行旁边的服装店前,有两个车位上同样摆放着反光路锥。
  记者就此询问了正在东方路上执勤的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的一位姓王的交警。他说:“这些的确是公共停车位,大多店家占用门前车位都是为客户预留的或者是方便卸货的。”对于反光路锥是如何取得的,他说:“应该是私自购买的。普通市民不可能从交警部门取得反光路锥。”
◎相关部门
  摊贩占用停车位
也属于占道经营

  9月13日下午,记者从奎文区城管执法分局政工科了解到,只要是在商户门口以外摆设摊位、摊点,不论是在人行道上还是停车位上,都属于占道经营。院校街上那些在停车位上摆摊的商贩,明显属于占道经营。
  记者又联系了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了解到《潍坊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0月22日发布,2011年1月1日正式执行。但是对停车场地的划分、流程、登记备案等具体的规定,《潍坊市停车场经营管理办法》还未正式发布,目前还处于一个过渡期。等到停车场经营管理办法发布以后,交警部门将依据停车区域的性质和详细的规定,系统、有效地管理停车场秩序。
   文/图 本报记者 井峥

◎相关链接
城区现已增画 停车位两万个
  为规范城市交通秩序,自4月初开始,我市交警部门在城区范围内,交警部门已经利用道路两侧可利用的空间,在一些学校、商场、酒店等场所附近,分别增画了停车泊位,以解决城区停车场资源不足的问题。目前奎文、潍城两区共增画了约2万个停车泊位。
  另外,交警部门还施画了公共停车场,这部分停车泊位在道路两侧的路牙石之上,比如城区四平路道路两侧,市民可以在需要时,将车直接停放在路牙石上方的汽车泊位上。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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