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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窖剖面图。(来源《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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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地窖土渣时曾被邻居发现,但是未引起警惕 ◎洛阳市公安局局长公开道歉,四名警务人员停职 9月24日,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长郭丛斌通报了当前备受关注的李浩地窖囚禁6名女子案进展情况,并向全市公开道歉。其中,洛阳西工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翟继军在内的4名警务人员被停止执行职务。记者调查得知,李浩囚禁6名女子近两年时间内曾露出过破绽,但未引起警惕。此外,警方也承认与媒体沟通不够,下一步将加强改进。 重走案发地 小区没有物业管理 记者24日实地调查发现,小区疏于管理,为李浩作案提供了便利。6名女子被囚的地下室位于洛阳市凯旋东路5号院景福苑小区,距离凯旋路派出所不到100米,距离武警洛阳支队也不过200米。这个小区总共只有3个单元,合计48户。二单元楼下的地下室就是李浩囚禁6名女子的地方,住在二单元6楼的寇老伯负责该地下室的管理。 他告诉记者,该小区大约建于10年前,2008年,物业管理方从小区撤走,改为由业主自己管理。“客观上讲,小区住户少,无物业管理,为其作案提供了便利。” 70岁的老胡是小区门卫,也是和李浩打过交道最多的人。他表示,李浩大约1.7米高,平时很少说话。小区大门晚上12时就关闭,经常晚归的李浩就需要向他拿钥匙开门。但见过李浩这么多次,始终都是一个人,没发现有带着女子回家。“说实话,小区住户大多数我叫不上来名字。只要有熟人我们就给他钥匙开门。” 老胡妻子也表示,李浩很少和别人说话,所以很难引起旁人注意。不过大约有一个月,他每天早上都用摩托车驮着一袋东西出去。 转移地窖土方 渣土装在蛇皮袋里 据报道,李浩用于作案的地窖位于该地下室地下4米深处。其挖地窖、运土石方等行动均在深夜进行,邻居毫无察觉。但记者24日调查发现,李浩两年作案时间内其实也曾露出破绽。 老胡说,每个地下室都被分割成14个房间,小则四五平方米,大则十五六平方米,李浩所租用的是5号房间,属于最大间。小区的老杨也租了一间,有一次,老杨到地下室拉电线时准备去李浩的房间看看,结果被训斥一通:“有什么好看的?” 其实,在囚禁6名女子期间,李浩也不是一点马脚都没有露出。住在该小区的张文(化名)告诉记者,大约去年7月,他连续多日早晨出去跑步时都发现李浩的摩托车上用蛇皮袋装着东西,蛇皮袋里面颜色很深,还掉出了一些泥土。 当时他还随口问了一句:“为何有泥土往外倒?”李浩回答说:“家中在装修,有些废料要处理。”“小区有垃圾桶,他完全可把泥土倒在垃圾桶里,要是我当时多留个心眼就好了。” 另外一位居民王发(化名)也表示,14间地下室,租户不止一个,如果被囚女子大声呼救,外面经过的居民还是能听到的。蹊跷的是,两年来居民们并未听到女子呼救。并且,早前警方前往地下室现场调查时,李浩就在现场。“他当时开着一辆黑色摩托车,胸前用一个吊袋装着自己只有几个月大的女儿。看到有警察到小区,他的摩托车掉头就开走了。我也是后来看了报纸才知道凶犯就是他。” 警方表态 将加强与媒体沟通 24日上午,洛阳市公安局召开会议,通报案件并向当地群众致歉,承诺将加强社区治安管理,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郭丛斌表示,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浩从2009年10月份开始采取非常残忍的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逼迫妇女卖淫,并致两人死亡。此案的发生,反映出当前我市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治安管理工作在一些区域还十分薄弱,反映出一些治安、社区民警工作责任心缺失。这起案件的发生,对全市人民群众期盼平安和谐的愿望造成了很大伤害,他真诚地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根据此次案件的情况,洛阳市公安局决定对西工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翟继军、车站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教导员崔伟、车站分局副局长兼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翟敬普、车站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李拦洪予以停止执行职务的处分。 郭丛斌还表示,针对这起案件,全市公安机关必须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在社会各界、各级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下,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尤其要查找主观方面的原因,查找工作不足、缺乏责任心方面的原因。 郭丛斌还表示,公安机关是一个相对特殊的行业,在新闻信息发布方面上级有着一些规定和要求。今后,该局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与新闻媒体的沟通。特别是在办理案件、对外信息发布上,要建立既符合公安工作特点更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的科学的信息发布机制,对新闻信息发布的种类、时间、范围、程度进行明确的规定,建立公安机关和新闻媒体良好的互动关系。 据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州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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