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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就老市委片区房屋征收的有关政策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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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潍坊市老市委片区旧城改建房屋征收决定》已于2011年9月6日经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9月9日公告,评估结果也于9月29日公布,下步将进入签约期限。广大居民非常关心,迫切想进一步了解这次房屋征收的有关政策。近日,记者专门采访了负责实施征收工作的潍坊市拆迁办、东关街办的相关负责人,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了解,供广大居民参考。 问:请介绍下这次房屋征收的基本情况。 答:征收范围:潍州路以东,胜利东街以北,虞河以西,院校街以南地块(不含金融国际)上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90151平方米,居民1350户。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政策,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为潍州路以东(不含市邮政局),鸢飞路以西,院校街以南,胜利街以北地块上的房屋。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10092平方米,居民912户。二期为鸢飞路以东,虞河以西,院校街以南,胜利街以北地块上的房屋及市邮政局片区地块上房屋。征收房屋建筑面积80059平方米,居民438户。 房屋征收组织与实施: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为该片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主体,奎文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为房屋征收部门,潍坊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办公室和潍坊市奎文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单位,负责该片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潍坊市老市委片区旧城改建指挥部”,加强对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计划安排:一期房屋征收自9月10日至9月24日进行入户评估,9月底前完成入户评估及评估结果的公示,2011年10月11日至11月9日集中进行签约,11月中旬基本完成一期房屋的搬迁。二期房屋征收工作2012年3月15日以后进行,签约期限为2012年5月1日至5月30日。 问:大家最关心的是补偿标准问题,而这次征收补偿政策是如何确定的? 答:这是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该片区补偿方案在严格执行国务院征收条例规定的同时,本着实事求是、利民惠民的原则,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照顾被征收人的合理要求。因此,综合补偿下来,相对比较合理。如选择货币补偿,将按照同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的市场价评估确定;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可就地或就近安置,且实际置换房屋面积要高于“征一还一”。从而达到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目的。 问:这次房屋征收有哪些特点? 答:这次房屋征收是我区在国家新征收条例实施后,组织的第一个征收项目,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先后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和联席会议研究征收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依法征收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作为征收主体的主导作用,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程序组织;从方案的起草阶段就邀请法院等部门参与,确保操作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严格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坚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二是充分尊重民主的原则。2011年6月19日方案征求意见结束后,针对大家普遍反映的问题,前后利用两个月的时间进行调研、论证,特别是对产权调换房屋的户型问题,通过规划设计调整,尽可能达到了前后通透、采光性较好、适合居民居住习惯,设计了面积从94至264平方米多种户型供选择;针对小户型住户租房困难的实际,规定每户每月临时安置费不足800元的按800元补助。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安置方式上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需求,专门提供了部分商业性用房供投资者选择,如有精装的酒店式公寓、写字办公楼;为确保做到明明白白征收,方便广大居民,我们将这次征收涉及到的有关政策、片区总体规划、安置房户型平面图,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等内容,制成了便民册,分发到各户;充分考虑住房困难家庭实际,被征收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建筑面积小于45平方米的,被征收人在选择货币化补偿或产权调换时,经调查、公示确认后,可按照45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偿。 问:据我了解,居住旧城区的群众都非常盼望征收,但不少群众也担心征收时早签订协议会吃亏,我们如何打消居民的这些顾虑? 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区)级人民政府为房屋征收的主体,本条例除从合法的角度考虑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通过政府的公信力实现阳光征收,以公开求公平,以内外监督求保证。如对征收补偿方案的公示,公开补偿安置的政策;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对分户补偿情况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部门要对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政府对不按时完成搬迁户下达的补偿决定及法院强制时的补偿安置情况,也要在征收范围内公示。这些非常关键,如果是个别户出于个人目的,想比别人得到更多的补偿,既无资金来源,也没有可操作的途径。因此,想额外多得到征收便宜的人将没有市场,定会形成早搬迁早主动,早签协议早受益的局面。 问:对选择补偿方式有什么建议? 答:按照征收决定的要求,一期房屋征收自2011年10月11日就进入了签约期限,共30天的时间。在此期限内签订协议不仅可以得到搬迁奖励费、补助费等,而且可以占据主动,选择合适的产权调换房屋。至于选择货币化补偿或产权调换,我们认为应根据各自的情况来确定。如果有居住需求或有投资住宅房屋的意向,可以考虑选择产权调换,一者该片区将建成市区最大的城市综合体,集居住、商业、娱乐于一体,工作、生活非常便利;二者产权调换房屋安置价格比较优惠。如果不需要选择住宅房屋,但有投资意向的,不妨考虑选择一套户型较小的房屋,再要部分现金,或选择精装的酒店式公寓、办公楼进行投资,以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 问:居民选择房屋安置,多少时间能回迁?谁来保障房屋质量? 答:考虑到居民的居住习惯,这次全部采取了在改建地段就近安置的方式,初步计划36个月内安置,能否提前安置,关键是征收的进度,只有将旧房拆除腾出地方后才能建设新房,因此希望各住户按时搬迁,以免因个人原因损害大家的利益。 产权调换房屋的品质同其它商品楼房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按照政府对安置房的要求再增加一些项目,如不能甩项,要达到基本能居住的条件,这些建设标准提前进行了公示并写进了补偿方案;建设过程中,监理、质检等部门将全程监督,确保工程优质。同时,老市委片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将全程参与征收安置工作。我们也欢迎广大居民代表监督产权调换房屋建设,真正让大家征得顺心、住得放心。 [在采访结束时,相关负责人表示,衷心地感谢广大居民多年来对城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对房屋征收工作的支持!房屋征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作,构建和谐的征收环境,更需要广大市民的支持,欢迎大家对房屋征收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更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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