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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塔吊闹自杀,她被行政拘留
201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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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塔吊闹自杀,她被行政拘留
  该妇女在塔吊上徘徊。



◎与工程承包方在工资问题上产生分歧,没钱发工资 ◎塔吊上待了仨小时后,被现场群众和民警共同劝下
  一名包工头带领40多名农民工干完工程后,在工资问题上与工程承包方产生了分歧。承包方不愿支付其提出的要求,农民工也开始频频向包工头讨债,包工头的妻子竟爬上了一个工地的塔吊,试图轻生。10月8日下午,她在塔吊上待了近三个小时后,在民警、好心市民的劝说下爬了下来。10月11日,记者采访了解到,该妇女已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妇女为讨工钱爬上塔吊
  10月8日下午5时许,记者接到线索后,来到了奎文区新华路与东风东街路口南约200米路东侧的一处建筑工地,消防车、救护车及救援人员已赶到现场。在工地内一个距地面约27米的塔吊上,一位穿着单薄的妇女正站立在塔吊顶端,她在塔吊上一会儿走动一会儿蹲下,一会儿又一只手扶着塔吊的边缘,一只手拿着手机打电话,让在场的人为她捏了一把汗。
  一个妇女独自站在这么高的地方,稍有闪失便会失足摔下,后果将不堪设想。在现场的奎文公安分局新华路派出所民警决定兵分两路,一路负责使用扩音器喊话,在现场开展劝导工作,另一路则迅速与项目部及施工方联系,要求他们立刻赶来协商解决此事。  在现场,无论民警怎么劝说,当事人坚称不拿到钱绝不下来,并扬言再不处理就从塔吊上跳下来。但是在民警的积极协调下,这名妇女最终稳住了情绪。
呆了近仨小时终被劝下
  记者采访了解到,该妇女是外地人,与丈夫带着40多名农民工来到寒亭区的一处工地打工。工程干完了,承包方却一直不肯支付欠他们的钱,农民工们又不断向其讨债,无奈之下,她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当日下午3时许,她趁无人注意,爬上了塔吊想要轻生。
  下午5时30分许,周围的群众越聚越多,而该妇女在塔吊上已呆了两个多小时。现场群众与民警们共同劝说该妇女,让她先下来,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问题。
  下午5时50分许,该妇女终于想通了,他的丈夫爬上塔吊,将其接了下来,她已经在塔吊上呆了近3个小时。
  从塔吊上下来的该妇女步履蹒跚,她对记者说,跟他们来的农民工家中上有老,下有小,每天他们都在下苦力干活,却拿不到工资,她心里很难受,实在没有办法了,只能走到这一步,拿自己的生命去给农民工们换钱。
债务纠纷要经起诉解决
  有市民认为,该妇女并不是真的想轻生,她只是为了替农民工们要工资,想给工程承包方一些压力,但如果她在爬塔吊的过程中不慎失足,那样不但达不到目的,还有可能会白白丢了性命。
  10月11日,记者再次来到新华路派出所了解情况。据民警介绍,该妇女姓沈,今年45岁,老家在江苏省海门市。沈某告诉民警,她从今年3月份起,和丈夫一起,带领着40多名农民工来寒亭区打工,期间与工程承包方签订了合同,约定了工资。但是干了一段时间后,承包方又给了他们一些图纸,他们发现这些图纸比合同中的图纸施工难度要大,便要求涨工资,当时,承包方同意加钱,双方进行了口头上的约定。
  9月份干完工程后,承包方付给了沈某丈夫的工程队85万元,但按照工程难度和超出的工时计算,还差40多万元,双方在该不该付这40万元的款额上产生了分歧。干完工程后,农民工便开始向沈某夫妇催债,沈某夫妇拿不到钱发工资,便东住几天西住几天地躲债。直到10月8日,沈某想到承包方在奎文区还有一处工地,便来到了这里,爬上了塔吊欲要轻生,她对民警说“没钱活着也没意思了”。
  民警告诉记者,沈某的举动已经触犯了法律,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而对于工程队和承包方的债务纠纷,还要通过到法院起诉的途径来解决。
        文/图 本报记者 刘晓梅 贾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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