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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助力车起火烧伤男主人
201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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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助力车起火烧伤男主人
  燃油助力车烧得仅剩下“骨架”。



◎刚买来俩月莫名燃烧,伤者住院已花去四万多元治疗费 ◎厂方让消费者出具燃烧原因鉴定报告,称顶多赔辆新车
  10月17日,奎文区松鹤园社区居民王女士反映,她家7月12日买了一辆燃油助力车,骑了不到2个月,9月4日车子放在楼道口时却意外燃烧。火势迅速蔓延,其丈夫冯先生跑出来时被火严重烧伤。王女士表示,车子还没有出质保期,不管什么原因经销商或厂家应该负有相应责任。经销商表示已将此事反映给厂家,目前需要王女士出具鉴定报告,如果能证明车辆属于自燃,那么,可以赔偿一辆新车。而记者发现,燃油助力车已被列入工信部2010年工业行业淘汰产品目录。

整个楼道烟熏火燎
  17日上午8时许,记者来到事发的奎文区东风东街与虞河路路口附近的松鹤园社区9号楼1单元。整个单元1至5楼的楼道里还有着火后留下的痕迹。1楼过道的墙面被熏得黑乎乎一片,靠近楼道口右侧墙面上的电线已被烧焦了一段,1楼和2楼之间的楼道窗户上的玻璃也碎了一块,2楼至3楼的楼道墙体虽然被粉刷了一遍,但被熏过的痕迹依然可见,墙上的电表外壳已被熏得难以辨认,整个楼道散发着难闻的气味。
  谈起着火那天,王女士记忆犹新。她说,9月4日下午她的丈夫冯先生骑车回来后,把车停放在1楼的楼道里。刚刚回到3楼的家里不久,就听到有人敲门喊“楼下摩托车着火了,快跑”。她立即拿着家里的钥匙跑下楼,一看是自家的车着了火,且越着越大。
  王女士回忆说,她以为丈夫已在自己之前下楼了,可没想到过了一会儿,火越来越大,浓烟蔓延到了楼顶时,却发现丈夫冯先生还在楼道里。
  “着火点在1楼楼道出口,我下去的时候大火还没有往上冲,可当我丈夫下楼时,火已经烧上去了,整个楼道浓烟滚滚,他没办法出来。而我拿着家里的钥匙,他也回不了家,只能在楼道里被浓烟熏着。”回忆起当时的情景,王女士眼里充满泪水。
身体多个部位烧伤
  “当火势稍小点以后,我丈夫从楼道里踉跄着走了出来,他整个人被熏得乌黑,两只前臂、脖子和脚部都已被烧伤,头发也被‘燎’了一块。后经医院诊断为深2-3度烧伤。”王女士告诉记者,看到丈夫出来的一刹那,自己懵了,在别人的提醒下才拨打了120求助电话。
  “要不是大火很快就被扑灭了,如果把楼道里的电线点着了,恐怕有更大的危险。”王女士说。
  王女士称,这辆重庆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燃油助力车,是他们7月12日从城区虞河路与玄武街路口以南100米左右路东侧,一家名为“爱民电动车商场”
  的门店里买的。出事时,买了还不到2个月。
  10月17日,在王女士家的储藏室里,记者看到了燃烧过的车子。整个车体烧得只剩下一个框架,车前方的线路已完全烧焦,两个车轮只剩了转轴。
  在楼道前,记者碰到了居民杨女士,杨女士告诉记者,她住在该单元的5楼上,事发当日她正好没在家,晚上孩子给她打电话才知道楼里着火了。“事发当日正好孩子学美术去了,丈夫也没在家。之后才看到被烟熏黑的楼道。当时的火肯定烧得不轻,现在想想都害怕。”杨女士说。
售车店铺大门紧闭
  为什么新买不到两个月的车子,放在楼下没有动就会着火呢?王女士说,事发一个月后,丈夫的病情还不见好,当时卖车的老板娘曾去医院看望过,说这辆车不可能出现自燃,需要联系厂家。
  “后来,我自己也拨打过说明书上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不管车子起火的原因是什么,最起码厂家应该派人来调查一下。现在丈夫的医药费已花去四万多元钱,还需要后续治疗。我们家并不富裕,哪还有那么多钱来进一步治疗。”王女士说,事发以后,她曾多次找经销商协商,对方表示需要找厂方大区经理,可后来因为丈夫的病情反反复复,自己也没有精力继续去联系。
  随后,记者在王女士拿出的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助力车整车出入合格证》上看到,该车为建设YAMAHA燃油助力车,重庆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生产,合格证编号:JS20110617。发证日期:2011年6月17日。车辆品牌/车辆名称:建设YAMAHA牌两轮轻便助力车。车辆识别代号/车型号:045733,燃料种类:汽油。在合格证下方写有,本产品经过检验,准予出厂,特此证明等字样。
  17日上午,记者又与王女士一起来到爱民电动车商场,但那里大门紧闭。随后,王女士拨打了该店毛经理的电话,对方表示此事他已经解决不了了,王女士需要和大区经理李先生联系。
◎当前焦点
  需做燃烧原因鉴定
  17日上午,记者拨打了爱民电动车商场毛经理提供的大区经理李先生的电话,对方表示,他已经知道了此事,也联系过了生产厂家。厂家表示因车子不是在骑行过程中发生燃烧的,需车主出具鉴定报告证明车辆是否属于自燃。要是质量问题,厂家可以做出适当的赔偿。以前没有出现过类似情况,需要王女士到地方权威部门去做鉴定。对方表示,“如果鉴定为自燃,最多赔偿一辆新车”。
  随后,记者咨询了山东宏鼎律师事务所的高丽丽律师。高律师表示,王女士的车子发生燃烧,需要到相关机构去做技术鉴定,找出车子发生燃烧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车子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燃烧,生产厂家或销售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车本身质量没有问题,车燃烧是受到外力情况所致,那就只能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相关链接
燃油助力车已淘汰
  记者获悉,2010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其中表示,为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
  文件要求对目录所列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按规定期限淘汰,一律不得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而记者发现,该目录“五、机械”类别中,第75条所标注的恰恰就是燃油助力车。
  工信部文件的最后指出,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如淘汰期限为“2010年”是指最迟应于2010年底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已过淘汰期限应立即淘汰。
  而在燃油助力车条目后面并没有标注年限,也就是说,燃油助力车在2010年就应该被“封杀”。
  17日当天,记者也在采访过程中随机询问了5位市民。市民都表示,不了解国家工信部的文件要求,对于燃油助力车没有概念,只觉得像是电动车,又能使用汽油,很方便,对于车辆是否能够燃烧等问题,消费者大都没有什么概念。
   文/图 本报记者 臧岳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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