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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县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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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古街的北端,正冲着的是潍县县衙门,其地理位置居全城最尊的北面正中,始建于何年何代无考,最早的明万历《潍县志》记载,元代潍州知州张萃,曾在至元二十七年(1290)重建,到1982年因延伸向阳路拆除,历经沧桑近700年。衙门占地约2.4万平方米,虽多次修缮,但内外形制没有大的改变,依然是中规中矩地符合封建时代朝廷对地方州县衙门的建筑规制,包括庭院、广场及附属设施。 县衙建筑形制中规中矩 人们来到县治前街(俗称县门口)北段,迎面是一座石坊,上刻“东莱首邑”四字。高大的影壁墙后是县衙大门。大门两旁有一对一人多高、威武雄健的石狮子。 进大门,广场正中是直通衙门大堂下的甬道。甬道东面是常平仓,西边是监狱。甬道正面是高大的、砖石结构的县衙二门,上书“北海名区”,背书“镜清砥平”。东西各有角门。 进入二门,甬道中立箴言亭,木石结构,成牌楼状,正面书“戒碑”二字,背面文曰:“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再北行,正中是县衙大堂。在旧社会,老百姓不犯案吃官司,没有进县衙门到大堂上来的。不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更进不了衙门的二堂、花厅。潍县衙门大堂,按规制为三(楹)开间,这里是(州)县官断案审官司的地方。大堂虽有六扇门,但它是常年敞开而不许关闭的。堂前有露台,两翼有库房,左右为吏舍,堂东是快班房,堂西是壮班房,堂下是皂班房。西南角是监狱,如此建筑布局,也是为有利于县官断案快捷和方便施政服务的。 大堂后为静观堂(俗称二堂)三楹,东西各有花厅。是州县官会客、办公,处理公务的地方。 再后是三堂或称后堂,即县官的内宅。内有正房三楹,东西书房各5间,厨寮、寝室、从房等。封建时代,对州县长内宅,在任职期间免费居住,是不用交租费的。但它是绝对隐私,下属一般不能随意进入。内宅按规制,也只有一个通往前庭的正门。朝廷有严厉的法规,禁止地方官在内宅另开旁门或后门。 县衙内宅墙外是北马道和北城墙,建在城墙上的青阳楼(亦名青阳亭),俗称“申冤楼”,正冲县衙内宅。传说,民间有冤情不能上达者,可登青阳楼高声喊冤,县官听到后,可允许进大堂申诉。但从未听说过有在此伸冤的。 清朝,青阳楼上有知县何镕所书“青阳晴眺”匾额,“每当晴空万里,登楼远眺,棚园田野,尽收眼底”。它是乾隆《潍县志》中记载的“潍县十景”之一。 民国时期,曾在旧县衙门的大门上书写上了“潍县县政府”,在县衙里,拆除了西花厅一带的房屋,改建成为县政府办公处,并将二堂改建为礼堂。改建大堂前东侧的常平仓为田赋征收处。 534年间潍县共有178名县官 潍县衙门二堂内“箴言亭”的碑文,不是地方官员随意之作,它是历代封建皇帝的“圣谕”。相传唐玄宗曾有《赐诸州刺史题左右》五言古诗二十句一百字,中心思想是告诫地方官员爱民如子,当一个廉洁的好官,并要求将“圣谕”刻成“戒石”置放公堂,为座右铭。后来,后蜀主孟昶将它改成了四字韵文二十四句。宋太宗赵光义又从这篇韵文中,摘出了“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十六个字,以昭谕天下的地方官员。宋徽宗还曾提出要求,这十六字箴言一律用黄庭坚的书写体。明清时代又将“戒石”从堂上挪在二堂的甬道上,并建成了箴言亭。这样,箴言亭背面的十六个字,官员在审案时,抬头就可看到。潍县县衙的箴言亭,拆除的时间已难以考证。 其实,尽管历朝历代的皇家对地方官的管理约束煞费苦心,但地方官员也还是各行其是的。据《潍县志稿》:从明洪武十年(1377)撤州改县,到清宣统三年(1911)的534年内,潍县的州县长官,前后更迭达178人(明代是60人、清朝118人),平均任期三年。他们当中,有不少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清官。其中,周亮工等22人,入祀潍县名宦祠;宋兑、安佑、章纶、宫应震、杨宜周、邢国玺、周亮工、赖光表、郑板桥等,潍县老百姓还为他们建立过生祠。 对于地方“父母”官的优劣评价,“老百姓心里有杆秤”,像郑板桥离潍后,不仅他在潍七年所作的诗词、书画,成为人们欣赏和收藏的珍品,潍县人更敬佩他的道德人品和风骨,地方上还广为流传着诸如《巧审父子》、《画扇面》、《逗衙役》等众多民间演绎的有关他的传说故事。 在潍任职的县官中,也有因横征暴敛、鱼肉百姓而恶名传世者。如贪官杨耀林,直隶清苑人,进士出身,在清光绪十四至十九年间(1888-1893),曾两度署潍县事,在任期间,广敛民财,收受贿赂,疯狂榨取民脂民膏,怨声载道的老百姓,对他恨之入骨,送他一个绰号叫“杨大钱叉子”(钱叉子,搭在肩上装钱的袋子)。 民国期间潍县县衙四次成为空巢 1911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王朝,第二年中华民国国民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不久,北洋军阀袁世凯在北京窃权复辟,而后经过二次革命护国战争、南北议和、五四运动、北伐战争等,直到1938年1月侵华日寇占领潍县城。26年内,在旧潍县县衙门里,名义上是国民政府荐任、实际多由驻军委派当潍县县长,像走马灯一样,先后换了18人。处于战乱中的潍县县政府曾有四次被迫“出逃”,使县衙空壳。 民国五年(1916)六月,在讨伐袁世凯的护国战争中,孙中山令居正组建的中华革命军东北军攻打潍县城,与当时据守县城的北洋军陆军第五师交火,6月25日,第五师师长张树元由县城撤出,北洋军委任的潍县县知事张汝钧也随军撤出县城到了北乡阙庄(城北庞家庄)。潍县地方政权一度出现了真空。县衙也首次成为空巢。 民国十七年(1928)四月,在北伐战争中,北伐军进入山东,奉系山东督军张宗昌,泰安一战大败后逃往天津,张宗昌委派的潍县县长李家麟也弃城逃走,直到当年七月,时在泰安的山东省政府派张金寿来潍任潍县县长。 也是在这年四月,日寇派兵侵占青岛后,又沿胶济铁路入侵济南,炮击普利门,杀害北伐军蔡公时等十七名中国外交官。在占领了胶济沿线各火车站后,咆哮宣称铁路沿线十五公里以内,不准中国设有军政机关。为此,刚任潍县县长的张金寿就把县政府的牌子挂在了潍城西南乡的大柳树村,仍藏身县衙办公。后被潍县东乡冯家村李姓的牛贩子向日军告密。民国十八年(1929)1月7日,驻潍火车站日军小队长蟹田率领日寇十几人,在潍县县衙门前架起机关枪,并持枪进入县衙,限24小时内将县政府撤出县衙。张金寿派员交涉无效,被迫于1月8日,将县府全体人员迁往城东南的治浑街村。国民党潍县党部也从城里迁到了穆村。 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月,日本侵华战争开始,从1938年1月10日潍县城陷落,潍县县长厉文礼撤出潍县城,到1945年9月,取得抗日战争胜利,国民党的潍县县政府重新回到潍县县衙。期间,日伪华北政权在潍县组建的伪县政府,鸠占鹊巢达八年之久。 解放后,县衙门在拆除前,一直归潍坊市公安局使用。 旧县衙前曾有潍县最早夜宵市 早在清代,潍县城里就有了夜宵市,地点就在县衙二门内甬道东面的空场上。据家住潍县城里的一些老人讲,旧时县衙各班房,有不少是夜晚还在办公的。县官也不时在夜晚审理刑事案件,致使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也不时到衙前打探消息,需要夜餐,一些穿街走巷卖夜食者,便到衙前叫卖。久而久之,县衙前就出现了夜宵市。远近的老百姓也到此买夜宵。 那时节,虽然没有电灯照明,夜幕降临,县衙前东面小广场上,到处灯火荧荧,经营各种夜宵的小商贩纷至沓来,在固定的位置设摊摆点,肩挑、手挽,用“箢斗”(柳编用具)、“茅囤”(草编用具)、食盒、汤盘(木制)等不同装具,陆续上市。 盛夏多为清凉食品,有凉粉、麻汁面,“于大个子”的刀切糕、闫克成的各色粽子、于福宗的枣泥瓤、玫瑰酱和麻汁火烧,刘八、刘九的花椒肉火烧、椒盐火烧、脂烙酥火烧,让人听到吆喝声就流口水。还有,徐传文的酥皮火烧,火候好,烤得焦黄。王福兴的腥油饼,油而不腻。张顺的什锦包子,都远近闻名。冬季自腊月十五开始,“麻子元宵”上市,边晃边卖,生熟俱全,腊八粥在锅里熬得拔不出筷子来。夜宵市场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直到夜阑人散。 在这里的夜宵市上,还曾流传着一个“豌豆黄”的故事。豌豆黄,曾经是京城御膳佳品,颜色浅黄、清甜细腻的豌豆沙,虽然做成块状物,但入口即化,尤宜老人儿童食用。豌豆黄传到潍县后,潍县人用它做馅,做成了豆沙包,在夜宵市上,原来的叫卖声为:“豆沙瓤(潍县人读“杨”)的豌豆黄”。“杨大钱叉子”杨耀林听到街上夜宵叫卖者,到处叫喊“都杀杨”,他又怕又恨,下令要把吆喝“豆沙瓤”卖豌豆黄的抓起来,从此“豆沙瓤”就改叫成“一包糖的豌豆黄”了。 据家住城里的老人回忆,民国年间,他们还经常到这里买夜宵。“七七”事变,日本人占据了潍县城后,夜宵市也不见了。 陈瑞曾 刘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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