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百十元就能租上房,肩上担子轻了很多” |
◎困难户租房政府财政提供补贴◎我市开工建设保障房近三万套,是全省最早实现100%开工城市之一 |
|
◎保障房建设 多方式并举提高保障覆盖面 我市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土地、税费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形成了财政一般预算安排、土地出让和住房公积金净收益提取、上级专项奖补资金落实、社会资金筹集等多渠道的资金保障格局。特别是建立了专门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平台,有效扩大了建设资金的来源。 在用地方面,克服困难,积极挖掘潜力,充分盘活利用存量土地、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和已办理农转征手续的土地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提高容积率等办法集约利用土地,在有限的土地上建设了更多的保障性住房。在税费方面,全面落实国家、山东省出台的一系列鼓励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税费优惠政策,每平方米减免费用近400元。 各县市区在上述方面也做了有益的尝试。记者从奎文区了解到,今年该区保障房开工建设面积达13.1万平方米,总投资约4亿元,其中政府投资1.2亿元,社会投资2.8亿元,充足的资金投入确保了项目建设的高效推进。 另外,在规划建设各类商品房用地的同时,优先保证保障房用地,今年奎文区保障房用地共210亩。该区还将奎文经济开发区王家村的83亩地规划为住房保障用地,目前正在报省审批用地方案。 除了直接建设保障房外,潍城、奎文、寒亭三区通过购买现有商品房,提供了保障房房源。其中,奎文、潍城两区对辖区内中小户型房源进行了详细摸底,共有60-80平方米住房1061套。市区两级财政按7:3的比例出资,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的方式,已购买开工、在建或建成的商品房600套。 通过多措并举、分类推进,我市住房保障标准不断提高,目前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已达人均支配收入85%、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同时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17%,位居全省前列。 施工过程全程监管保证质量 保障房不是劣质房,也不是面子工程。我市坚持高标准规划设计,提出了“规模要大、质量要高、配套要全、标准要新”的建设要求,通过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设计竞赛,推广优秀设计方案等,全面提高了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水平,做到了户型面积适当,内部空间配置合理,生活居住功能齐备。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管理责任制、竣工验收制等制度,建立起从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体系。同时不断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执行国家和省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标准,严把建筑材料、部件检测关,深入开展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推行分户验收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得到了有效保证。 奎文区建设部门专门抽调了10名业务骨干靠在项目施工现场,负责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该区还制定出台了《奎文区经济适用房住房管理办法》和《奎文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了住房保障的操作体系,严格执行住房保障的分配、准入、退出等方面规定,严把申报、审核、公示和审批等各个环节,做到一户一档,并建立电子档案,实现对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 另外,我市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中着眼长远,编制了市、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形成了住房保障的长效供应机制,所提出的到十二五末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1.9%的目标完全符合国家和省的要求。 开工率高出全省平均一大截 我市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重大发展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明确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全市社会科学发展年度考核体系,建立了半月报制度和约谈制度,定期直接调度督促。对省里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市里根据各县市区城镇人口、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分解下达,并逐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三次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民政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相互密切配合,促进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安排,2011年10月10日至13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第四视察组对潍坊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听取了潍坊市政府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分两个小组到潍城、奎文、坊子、高新四个区和安丘、寿光、高密、昌乐四个市县,现场察看了2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核实了每个工程项目的规划、土地、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手续的原始证件,走访了部分保障家庭住户,认为我市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思想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的决策部署认真坚决、措施有力、工作扎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大、标准高、进展快、覆盖广。 截至目前,省里下达潍坊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21252套,已开工建设29176套,开工率141.6%,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4.2个百分点,是全省最早实现100%开工的城市之一,提前超额完成了省里下达的建设任务。 十二五末建成11万套保障房 国家要求十二五末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0%左右,为实现这一目标,全省以初步确定十二五期间建设167.2万套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其中潍坊市要建设11万套,这是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为此,我市今后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今年年底前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省政府规定,9月底前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全部开工,年底前连同结转项目竣工率达到60%。最近住房城乡建设部也下发通知,对建设进度提出了三个“三分之一”的要求,即:主体基本完工要占到总任务的三分之一,进入地上施工阶段的也要占到三分之一,其他三分之一至少要进入基础施工阶段。 现在到年底还剩下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对已开工项目要科学组织,抓紧施工,确保今年年底前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对手续不完善的,要抓紧完善,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要依法依规实施问责。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真正把保障性住房建成名副其实的安居工程、便民工程、放心工程。同时,尽早着手制定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尽快明确明年的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搞好前期准备工作,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落实。 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准入退出机制,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尽快制定完善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准入标准,进一步明确保障对象并加强资格审核。针对保障资格认定难的问题,加强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公安、金融、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的审核体系。加大推进过程公开,做到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全面公开,体现公平公正。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搞好动态管理,真正使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受益。 文/图 本报记者 潘来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