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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取暖费,就给停水断电
201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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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取暖费,就给停水断电
  宏伟北小区物业张贴的催交取暖费通知。



◎宏伟北小区物业以此法催业主交费 ◎律师认为欠妥
  10月24日,在奎文区宏伟北小区租住的刘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宏伟北小区物业近日张贴通知催交取暖费,称如果不交取暖费,居民家将被停水断电。刘先生说他和一部分居民是在该小区租住的,平时白天都不在家,而且还经常出差,他认为交纳取暖费非常浪费,原本打算不交的。而对于小区物业强制交纳取暖费的做法,他认为非常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
通知 不交取暖费将停水电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了奎文区宏伟北小区,在小区大门处的宣传栏里,记者看到了一则物业于9月28日张贴的通知,上面写道:我小区为了保证2011年冬季全区业主能供上暖,小区物业管理于9月27日下午召开全区楼长会议,专门研究冬季取暖事宜。往年取暖有部分业主不交取暖费,我们设施能源造成极大浪费,但是我们小区取暖费不足有村委会拨款补充,今年小区的管理,村委会承包给物业公司,并停止拨款。我们为了维护绝大多数业主利益,对少数业主采取了严格限制。凡是在本区居住的业主(包括租房户)必须积极报名交款取暖。我们把报名交款户张榜公布,不报名交款取暖户我们停电停水;确有房户无人居住,我们把取暖管道拆除或把供暖阀门关闭,同时停电、停水。房内因气温低造成的损失。物业不负责任;取暖报名的业主从10月2日—10月7日到物业办公室报名。
  同时,记者在小区居民楼的单元门上,看到了物业于10月11日张贴的另外一份通知,通知要求宏伟北小区今冬取暖未到物业办公室报名的业主,在10月12日—17日6天之内报名,否则小区物业的管理人员将采取停电停水措施。
租房户 白天没人供暖太浪费
  在该小区1号楼租住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一名业务员,平时白天上班不在家,只在晚上才回到住处,而且还经常出差,所以,他觉得交纳取暖费太浪费。“我每天在家待的时间很短,交纳2000多元钱的取暖费,太不划算了!”刘先生说,前两天他出差回家时看到物业张贴的通知后,感到非常担心,如果自己不交取暖费,物业一旦给他家停水断电,他该怎样办?“物业的做法也太不合理了吧!”刘先生气愤地说。
  而对于此事,该小区8号楼的两位住户则认为,对于租房户来说,平时白天不在家,交纳这么多取暖费确实很吃亏,而物业不交取暖费就给停水断电的做法也是欠妥的。但租住户即使不交取暖费,在冬季供暖时仍会有少部分热量传输到他们家中,所以,曾有业主提出即使不取暖,也须交纳取暖费的30%,作为管道占用费,对于此办法,他们认为还是可行的。
◎物业
以此督促居民交费
  对此,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这件事他们也很纠结,物业出发点是想让小区所有居民都能供暖,但是有一部分居民至今没有报名,这让他们很无奈,只得贴出通知,希望以此来督促居民交纳取暖费。前段时间,物业工作人员曾挨家挨户地上门做工作,让居民参与集体供暖,但小区内共有325户供暖用户,目前仅有255户报名,仍没达到相应比例。
  “我们粗略地算了一笔账,按目前的户数进行供暖,物业要亏损十四五万!”该工作人员说,他们现在很为难,希望小区的居民、租房户配合他们,不要仅为了自己个人利益,而导致整个小区没法供暖。
◎律师
物业做法有失妥当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元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栗桂翠。栗桂翠表示,如果该小区物业因居民拒交取暖费而给居民家中停水断电,这一做法是非常不合理的。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公司是维护业主环境的单位,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在向居民收取暖费这一问题上,不享有其它权利,催交取暖费可采用其它方式。给业主停水断电,侵犯业主的切实利益。如果物业公司强制停电、停水,居民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文/图 本报记者 刘晓梅 实习生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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