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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0月25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自2011年1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征收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同城通办,此举是我市国税部门深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办实事的又一举措。 据了解,本次同城通办措施实施后,潍坊市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到国税部门公示的任一办税地点办理业务,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使纳税人享受到高效、快捷的服务。 据了解,自2005年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工作由国税部门负责以来,我市车辆购置税征收车辆数和税款数持续增长,征收车辆数由2005年的47316辆增长到2010年的200759辆,年均增长33.5%;征收税款数由2005年的3.4813亿元增长到2010的13.999亿元,年均增长32%。2011年,截至10月底,全市征收车辆约14万辆,征收税款约12.9亿元。 (记者 王叶妮 通讯员 曹君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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