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0月27日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积极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对于有的委员提出的“公积金租房看得见拿不到”的问题,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回答,正在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允许缴存人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房租占收入一定比例以上才允许。有的地方为管理方便,不允许提取用于住房租金。“我们正积极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按照目前的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本身的增值部分主要用于提取风险金、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廉租住房建设三方面。去年开始,经国务院批准,一些城市试点公积金结余部分用于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短期贷款。这样一个方式,比公积金简单存在银行里得到的收益更多一些。最积极的是,通过这种贷款,增加了保障性住房供应,缴存人申请保障性住房,这部分钱一定程度上又用到他自己身上。实际上在新加坡,公积金的用途比我们广泛得多,已经超出了住房需求本身。 另外,对于委员们“长期采取限购政策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相悖,应该更多地运用税收手段调节”的建议,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限购政策是行政办法,是房价高速上涨,其他手段都用了以后,还差那么点火候才能把房价抑制住,最后不得已出了这样一个措施。更多地采取税收办法,对需求和供给包括房价进行调节,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意见,也是对的。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对此明确,目前,上海和重庆已经开始进行房产税试点。下一阶段,要抓紧总结两个城市的经验,加快推进房产税的实施,以使它进一步发挥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