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新闻超市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推动文化大发展
 
标题导航
神八完成全区联合演练
九成铁路项目差钱停工
交通事故受害获赔时间长
幼儿园周末补课抵生活费
大三男生菜刀砍死室友
集中进行掌门更换
货车载人发生侧翻,24人遇难
A380运营12天因机械故障停飞
入伍最低年龄由18岁改为17岁
朝要求韩停止“护国演习”
澳航宣布停飞所有航班
也门反恐高官遇袭身亡
秘鲁发生6.7级地震
自杀机器帮人安乐死
2011年10月3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入伍最低年龄由18岁改为17岁



  据《法制晚报》报道 18岁入伍参军的说法将成为历史。10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兵役法的决定。新的兵役法应征最低年龄由18岁改为17岁。
  新修改的兵役法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修改后的兵役法将原有的应征最低年龄由18岁改为17岁,规定“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服现役。”此外,新兵役法还规定,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进行兵役登记。
  修改后的兵役法还对军队征兵与国家机关团体招聘相冲突时的情况进行了规定。“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这一规定保障了军队高素质人才的招收,但新修改的兵役法同时规定,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唯一劳动力的,可以缓征。
  修改后的兵役法还规定,国家保障现役军人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待遇。现役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休假、疗养、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现役军人的福利待遇。
  新修改的兵役法对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的安置做出了规定。新修改的兵役法规定,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人。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