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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咋按商业房收费 |
经协调,阳光新巢物业已对水、电、暖按住宅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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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士的购房合同上标明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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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奎文区阳光新巢小区购房的不少业主收到交房通知准备办理交房手续时,得知电费是按商业住房的标准收取,物业费也比普通的居民收费高很多。“我们的购房合同上明明标明是住宅用途,怎么收费却按商业用房的标准?”11月2日,该小区的不少业主们向本报反映此事。
业主投诉 电费和物业费太高了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1号楼。住在8楼的黄女士告诉记者,2009年她购买了阳光新巢小区的房子。最近,她接到了新房交房通知,到小区物业公司准备办理交房手续时,工作人员告诉她需要缴纳2000元钱,包括物业费等费用。经询问得知,房子的物业费每平方米2元,电费每度1.08元。黄女士说:“我们买的房子明明是住宅用途,可这明显是商业用房的收费标准啊!”后来,电费的价格降至每度0.95元,仍高于普通住宅收费标准。 随后,记者看到了业主黄女士的购房合同,合同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中,有一项内容是: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地上19层,地下1层。不过,记者在现场看到,1层看起来像是商业用房。 住在该楼6楼的刘女士、7楼的王女士等业主告诉记者,直到收到交房通知后,他们才知道新房的电费、物业费如此高。“我们的购房合同上是标明是住宅用途,交费的标准也应该按合同来!”业主们说道。 物业回应 已按照普通住宅收费 记者同业主们随即来到了该小区物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这座楼属于公寓楼,一层14户,不同于普通的居民住宅,这座楼的配置都是商业用房的配置,所以,前期,电业部门都是按照商业用电的标准来向他们收费。因此,业主得知的电费价格是每度电1.08元、0.95元。目前业主们对于电费价格的争议问题已解决了。 物业的赵经理对记者说,他们接到该公寓楼业主的反映后,积极联系开发商协调此事,经协商,凡是住宅用房,水、暖都按普通的居民用水、供暖来收费。居民反应的电费高问题,他们也一直在积极协调,11月2日上午收到协调后的结果,已改为按普通的住宅居民用电标准交费:即每度电0.5469元。物业费目前收费标准是:6楼(含6楼)以上的1.80元/平方米,6楼以下1.60元/平方米。 对此,潍坊市物价局12358热线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该小区1号楼的房子属于公寓性质的,并且属于商住两用,这不同于普通住宅。目前,物价局对于这种性质的住宅没有出台具体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一般是按照商用标准收费。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文/图 本报记者 刘晓梅 实习生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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