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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费每户每月拟涨五元
2011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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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费每户每月拟涨五元
◎市物价局就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举行听证会 ◎讨论的焦点是费用定价和公平性,市民对标准有疑问
  市物价局听证人正在听取参加人员发言。



  生活垃圾处理是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11月3日上午,市物价局就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举行听证,包括拟将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为每户每月征收10元等内容引发与会听证人员的热议。据悉,经过本次听证会的讨论,我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有望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正式公布。

每户每月拟收十元
  3日上午9时,潍坊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听证会正式开始。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谭吉江就费用征收情况向听证会参加人员做了介绍,对征收处理费的原因及价格决策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会议透露,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2009年年底前,全省所有设区的市、县(市、区)已经开征了垃圾处理费,居民征收标准不低于城市家庭5元/户·月,单位职工2元/人·月。2011年年底前,征收标准达到城市家庭10元/户·月,单位职工4元/人·月。交通工具:大客车9元/辆·月,中巴车6元/辆·月,出租车1元/辆·月。农贸市场流动摊位按集贸市场摊位标准收取,单位职工垃圾处理费由单位交纳。
  另外,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单位和人员免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中心城区中、小学(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不含校办工厂)、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五保户)、社会福利院;中心城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中心城区的下岗失业再就业、失业人员;实行物业服务管理的小区,鉴于现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中已包含生活垃圾收集费用,只向业主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处理费。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后,按新规执行。
听证热议定价和公平
  听证会上,来自社会各界的听证参加人员纷纷表达看法,讨论的焦点集中在了生活垃圾处理费怎么收,居民按户收费与按人头收费哪个更好,私家车是不是也应该收费等问题。
  “收取垃圾处理费是件好事,我作为一个老退休职工,最想知道自己交的钱都干什么用了。”退休职工代表表示,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这三项费用拟定价格为10元,定价是不是过高?对于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小区居民来说,会不会出现重复收费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应该继续深入探讨。
  物业公司的听证参加人员对本次拟定方案持欢迎态度,由于我市此前没有关于垃圾处理的相关收费标准,加大了物业公司管理难度。据悉,大部分物业公司仅向业主收取5元左右的垃圾收集费,但垃圾的处理和清运费用物业公司只能自己承担。“我们也不想找那个麻烦,物业把这块费用承担起来就不再向业主要钱了,但是长期这样,我们承担的费用是非常巨大的,所以我们很支持这项政策尽快实施。”物业公司的听证参加人员说。
  还有听证参加人员表示:“针对流动人口收取垃圾处理费是否可行?毕竟流动人口本身就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会不会因为收取了垃圾处理费而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按照每户收费会不会影响公平原则?五口之家与三口之家产生的垃圾是不同的,但是却按同样的标准收费,会不会不太合理?另外,客运、货运汽车也要收取垃圾处理费,可是私家车产生的垃圾也不比大型车少,是不是也要收费?”
市民对收费标准存疑
  目前,我市对于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怎样收取的呢?记者走访了奎文区李家街社区、潍城区明德花园小区,对市民进行了采访。
  家住李家街社区28号楼的张国兴说:“我们这里的垃圾处理费是每月每户5元钱,整个楼统一收取后再上交李家街社区居委会。”对于即将调整的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张国兴有些为难:“收10元钱我觉得有点高了,我们这栋楼上的居民收入都不是很高。”
  家住明德花园小区的董超告诉记者,目前明德花园小区也向业主收取垃圾处理费。“其实每月5元和每月10元对我来说区别并不大,每月10元一年也不过120元钱。但是我首先要明白为什么变成了10元。再有,我现在住的房子是97平方米,那么住100多平方米房子的业主是不是比我交得多呢?”
  对于医院也要缴纳垃圾处理费的问题,不少市民也有不同看法。市民孙磊说:“向医院收取的这些费用最后是否也要转嫁到我们的医疗费用上。”
  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我市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均由物业代收,无物业管理的社区由街道居委会收取,价格大致在5元到7元不等。记者通过市环卫处了解到,目前我市的垃圾处理费实际上只是垃圾清运费。其他环节产生的费用由市财政预算拨款解决。据该处工作人员介绍:“我们现在就是看着预算花钱,有100花100,有50花50。无法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要求。”
  在采访中,记者还不断听到市民呼吁垃圾处理费的使用要透明化。
        文/图 本报记者 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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