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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根据我市“三年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目标,2011年全市计划安排4000名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见习,新开发就业见习基地80个。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将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基本生活费。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我市自今年开始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让更多的毕业生有充分的就业缓冲期,缓解他们的就业压力。根据我市“三年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目标,2011年全市计划安排4000名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见习,新开发就业见习基地80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成为引导我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的重要渠道。 见习期间,由见习基地和当地财政为其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见习基地和县(市、区)财政各按50%承担,财政承担部分从见习基地当地财政有关资金(含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财政困难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见习基地承担50%、省财政承担30%、县(市、区)财政承担20%。 同时,我市还将建立部分特殊专业的就业见习基地,每年安排500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见习,在这些见习基地见习高校毕业生的基本生活费,由见习基地和市财政各按50%承担。省财政还将对财政困难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进行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费30%上午补贴,见习补贴期限一般为6个月。 (记者 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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