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新闻评论 |
第03版
潍坊新闻·焦点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本报11月2日A5版以《不想供暖了,也得交损耗费》为题报道了潍坊经济开发区恒信·沁园春小区今冬不准备取暖的居民得交350元损耗费,市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此答复此收费不合理一事。11月4日,奎文区李家小区和寒亭区南部怡家小区部分业主又向本报反映了相同的问题。 奎文区李家小区的两名业主反映说,最近小区内贴出通知,今冬不愿供暖的居民们要缴纳每平方米5元的管道损耗费,并且还要承担拆除阀门的工时费。对此,两名业主表示,要照通知上的收费标准,100平方米的房子不供暖今年也得缴纳600元钱,太不合理了吧。 “家里今年不打算供暖,业委会为啥还要按建筑面积收取业主20%的采暖配套设施损耗费?”11月4日,寒亭区南部怡家小区的多名居民向本报反映。该小区业委会李主任表示,损耗费的收费标准是业委会与小区10座楼的楼长经研究,参考寒亭区其它小区的收费标准制定的。 对此,市物价局12358热线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对于不供暖业主,缴纳管道耗费、拆除阀门工时费及开通时安装阀门工时费用的问题,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并没有相关规定,所以,这几项费用是不允许收的。对此,市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尚未有此项明确的规定。 本报记者 刘晓梅 张少华 实习生 潘高峰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