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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房客凭啥多缴停车费
2011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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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房客凭啥多缴停车费
◎奎文后门街小区租户比常住户停车费每月多缴30元◎居委会称此举是为照顾常住居民,物价部门称不合理
  后门街小区看门的老奶奶手拿遥控器控制来往车辆。



  “住在同一个小区,为什么我们这些租户的停车费比其他住户贵将近1倍呢?”11月6日下午,在奎文区后门街小区租房的沈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奎文区后门街小区3号楼租了一套房屋,但每个月缴的停车费比其他常住居民多一倍。11月7日,记者来到后门街小区发现,小区内停车费标准不一,有的居民不需要缴纳停车费,有的每个月缴纳30元,而在小区内租房的居民每个月却要缴纳60元。

现象
小区停车收费不一

  11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后门街小区看到,小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落叶满地,车辆停得到处都是。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并无物业,小区的卫生管理等都属于小区居委会。据了解,所有居住在该小区的居民都要缴纳卫生费和停车费,而租户和业主所缴纳的费用却各不相同。
  “有房子的小区居民每个月要缴纳六元的卫生费,有车的每个月还要缴纳三十元的停车费,而在这里租房子的居民缴纳的要比业主多一些,卫生费是每月八元,停车费每月六十元,跟他们讲讲价可能会给便宜十元。”该小区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阿姨对记者说。
  “小区内车辆停得乱七八糟的,垃圾到处倒也没人管。虽然一天一块钱也不算多,但是要我们交钱也得有个正当理由,走正当程序,问问大家是不是同意啊,这样简直就是强买强卖嘛。”在14号楼下,小区居民王女士对记者说。
不满
租户多缴费不公平

  “在后门街小区无论是自己的房子还是租的房子,都收停车费,租房子的比有房子住户多一倍。有个姓胡工作人员收,收了钱也不给开单子或收据,只给张出入证,不交钱不让进。租房子的各种费用都高,有相关规定吗?太不公平、太不合理了吧。”在后门街小区租房的陈先生对记者说,“我们确实很无奈,找居委会也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交钱只是买了个通行证,至于有没有地方停车,车辆丢失等问题,他们一概不管。我们租房子也是花了钱的,凭什么就受到‘特殊待遇’多交钱?”在虞河路附近上班的张先生对记者说。

暗访收费人 “拨打12345投诉也没用”
  记者在后门街小区看到,门口有一根拦截过往车辆的标识杆,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坐在旁边,手拿遥控器控制着来往车辆的进出。
  老奶奶告诉记者,“是我们小区并且交过停车费的我才会让他进出,其余车辆一律不让进出。后门街小区西区不收,南区的停车费也不收。”记者表示要在该小区租房子,想了解一下办理车辆通行证的事时,老奶奶说她可以帮记者打电话喊负责人过来。
  几分钟后,一位自称负责停车费管理的胡姓男子骑摩托车驶来。“我们小区规定每月五十元停车费,但居委会说照顾小区居民,就把价格减到每月三十元。还有一些不用交钱。但租房子的每月要交六十元。”胡先生解释道:“租房子的就是外来户,卫生费都高两块钱,停车费也肯定要高。一个月交上六十元随便停,别给人家堵了门就行。”
  另外,胡先生表示,停车费最低就是五十元。“已经很便宜了,你交上钱,留下电话,登记上车牌号就行,然后我们给你出入证。这个地方是我和居委会商议好自己承包的,我收的钱根本就不多。以前有居民打12345热线投诉,都不管用。”胡先生对记者说。
  对于为什么小区西区和南区不收停车费,胡先生解释说:“那边车辆少,再说我一个人承包这一块就够忙的,再管其他的忙不过来。”
居委会解释 “多收费是照顾常住居民”
  记者就后门街小区停车费标准不一的现象采访了奎文门社区居委会。一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对租房人员多收的30元停车费和2元卫生费都是为了平衡收支。因为小区没有物业公司,日常管理都由居委会支出,资金一直比较紧张。为了照顾小区内常住居民,我们就采取了向租客多收点费用的决定。”
  当被问及为何小区南区、西区并没有收取停车费时,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不可能,我们整个后门街小区都收。那位胡姓的工作人员是我们小区的普通居民,由于小区以前停车比较混乱,我们临时设置了收费换取出入证的办法,胡先生负责这项工作,我们每月给他一定的工资。当时定停车费时已和各楼长打过招呼,但是没来得及向物价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对此,奎文区物价局一位孟姓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小区内不允许乱停车,必须有固定的停车位或停车场。小区内停车费要统一,不应对不同人群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同时,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收费方必须要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且租客与业主所享受的权利和义务是一样的,应该一视同仁。
    文/图 本报记者 殷梦 王叶妮
◎相关新闻
昌邑出租车起步价 为啥由司机说了算
  本报讯 11月5日,记者接到昌邑市民反映,昌邑的出租车不仅普遍存在开车不打表,不提供发票的现象,而且私自上调起步价。记者调查发现,昌邑的出租车司机将起步价从4元上调到5元,城区难见一辆打表的出租车。
  11月5日,家住昌邑市奎聚街道的李女士从潍坊城区乘坐公共汽车回家,在206国道旁的豫园小区停车点下车,坐上一辆女出租车司机的车去往交通街佳乐家超市。对方开口要5元。“不是起步价就能到吗?”李女士不解地问。对方表示这就是起步价。但李女士发现每辆出租车的车身上均印有起步价4元的字样。
  当这辆出租车起步后,李女士却发现司机只是将空车灯关了,并未打表。当李女士提出质疑,对方跟她说反正都是起步价就到了,用不着打表。
  到达目的地后,李女士向女司机索要发票,对方拿出一沓发票,随手撕了一张递给了她。这张发票的金额为5元,印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客运出租专用定额发票(潍坊市)”字样,并盖有“昌邑市方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发票专用章。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其实昌邑出租车的起步价是4元钱,拉起步价内的乘客利润很低,所以司机私下里将起步价上调了。而且昌邑市区并不大,对于距离远近司机都有约定俗成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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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7日,昌邑市交通局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一位姓徐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昌邑市出租车共有200多辆,同属于一家出租车公司。昌邑市内出租车的起步价一直为4元,未进行上调,也未收取燃油加价费等费用,除了4元起步价外,司机另外收取的费用均属违规。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要求出租车司机提供定额发票,而且搭载乘客必须打表,不得拒载。
  这位工作人员提醒,如果市民发现出租车司机存在以上违规情况,应该记下车牌号码,并拨打7116798电话进行举报,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将按照规定,双倍退还乘客的打车金额,并对违规司机进行处罚。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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