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11月22日上午7时许,高密市公路局路政管理人员进行巡查时发现,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员在潍胶路高密与胶州界附近路段两侧绿化带内偷剪龙柏枝。工作人员及时制止并将他们送到当地派出所。 经高密公安部门审讯,这伙人员来自临沂市,他们专门租用面包车,到临沂以外的公路两侧偷剪龙柏树枝。据涉案人员王某交待,初冬时节,龙柏树苗处于休眠期,养分充足,枝桠扦插容易存活。他们就专门挑选枝桠粗壮,生命力强的一段,剪下来后插到保温大棚里,成活率极高。来年开春后,一棵龙柏树苗可卖3-5元。据了解,该团伙一共6人,共毁坏苗木3000余株。 据高密市公路部门路政管理负责人介绍,入冬以来,该局路政管理人员已抓获来自临沂、日照、胶州等地的外来人员偷剪龙柏树枝4起,涉案人员达20多人。《公路法》第52条、第76条明确规定,公路行道树作为公路附属设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可擅自任意损坏。擅自砍伐,毁坏公路林木的行为是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日常路政管理中,一般对此行为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并处没收非法所得。目前,公路部门对违法犯罪行为涉案人员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并移交地方公安部门立案处理。 (记者 刘扬 通讯员 陆建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