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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治病,后付费”的新型诊疗服务模式昨日已正式启动 ◎市民有医保可享此待遇,贫困患者还可延期或分期还款 11月26日上午,“先治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在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正式启动,此项惠民措施以医保为依托,彻底改变了先前“先付费,后治病”和“没钱不给治病”的旧服务模式。记者从卫生部门了解到,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推行“先治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是符合国家医改政策的重要举措,不仅会使更多老百姓享受到生命“绿色通道”,还能缓解病人的经济负担,为重危患者抢救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惊喜 享受“先治病,后付费” 69岁老人有点不敢信 11月26日上午8时许,家住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池街道岳家村的岳来刚,成为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实施“先治病,后付费”诊疗模式以来第一位住院治疗的患者。 在该医院住院部微创胸外科病房25床,记者见到了今年69岁的岳来刚,他正在床上打着吊瓶,看到记者前来采访,他高兴地对记者说:“我原来不知道还有‘先治病,后付费’这种好事,更没有想到我会成为医院第一个享受这种待遇的人。” 据岳来刚介绍,由于他患有胸部疾病,所以他定期来市第二人民医院打针治疗,26日上午,他像往常一样,来到医院微创胸外科的住院病房办理住院手续。在办理住院手续的窗口前,工作人员告诉他,不用交押金,只要在住院期间把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证、身份证明复印件等交给医院代为保管,治疗结束后,依据他的医保报销范围,然后再交纳相应费用就可以了。本来打算先交纳押金的岳来刚听到有这种“好事”,顿时感觉有点“懵”了。“一开始我还以为听错了,现在哪有不花钱,先治病的医院,后来听到工作人员的详细解释,才知道这是医院搞的便民措施,也就恍然大悟了。”病床上的岳来刚笑着对记者说道。
政策 大多数市民可享受 “先治病,后付费” 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杨国儒在说起“先治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时告诉记者,早在半年之前,我省济宁市的医疗机构就开始推行“先治病,后付费”的就诊模式,此项措施得到了卫生部门的肯定,并在全国开始推广。他们得知此消息后,多次到济宁市考察,最终决定在我市也开展此项措施。 按照“先治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要求,凡是到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的以下人员可享受“先治病,后付费”:参加潍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参加潍坊市统筹(潍城、奎文、高新、坊子、寒亭、峡山、经济开发区、滨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参加安丘市、昌邑市、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寿光市新型合作医疗且经转诊与医院联网的符合报销要求的农村居民(需具备转诊证明);“三无”病人(无姓名、无住址、无陪人)。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并不是所有的病人都能享受到“先治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对一部分患者,医院仍执行先交住院押金的模式。这部分患者包括: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者;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虽参加以上保险但单位或个人缴费不及时、住院时证卡不全无法确认身份者及外县市区未经新农合转诊以及未和我院进行联网直报的病人、所患疾病为医保不报销病种的;其它自费病人。 “先治病,后付费”的诊疗服务模式与后看病的预付费就诊模式有何不同?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处负责人钱峰告诉记者,对于纳入医保、新农合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交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社保卡、医保卡、新农合医疗证、本人或陪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交住院处保管,以作费用抵押,同时记录患者有效联系电话及现住址。
患者住院注意事项 患者住院治疗时,医院不再向患者收取住院押金。住院期间,医院也不向患者催交住院押金。但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须向医院提供其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等,交住院处保管。 医院须在患者出院前1—2天内向患者或患者的家属告知其住院期间的大体花费和个人应承担的大致数额,以备患者筹措住院费用。 患者住院期间,若住院治疗费用每累计达2万元时,按医保报销比例向医院做一次结算,即患者向医院交纳2万元费用个人应承担的部分。 患者出院时须据实向医院一次性交清住院期间个人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否则医院有权暂时留存患者或其家属提供的相关证件,并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若患者确因家庭困难无法按时结算住院费用时,可申请延期或分期付款,但须向医院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其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和街道(乡镇)民政部门的证明。经医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与患者签订《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双方严格履行,否则医院仍有权暂时留存患者或其家属提供的相关证件,并保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特例 贫困患者可选择延期或分期还款 家住潍城区望留街道的孙先生告诉记者,他从小腿就有残疾,基本上丧失了劳动能力,平时就和年迈的父亲住在一起。像他这样的贫困患者虽然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是很难一下子支付那部分需要自付的医疗费,像他这样的患者,还能享受“先治病,后付费”的诊疗服务模式吗?如果无法按时支付自付部分的医疗费,该怎么办呢? 杨国儒告诉记者,在制定“先治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时,医院里已经充分考虑到部分贫困的患者,并为他们制定了相应的缴费手续。患者确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难以一次性结清时,可到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开具困难证明,并加盖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公章后,与医院签订延期或分期还款合同,然后再办理出院手续。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患者,确实无法支付医疗欠款的,可以出具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有关证明后,申请医疗救助,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适当救助。 患者医疗费用未结清,且按合同到期不还,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今后不再享受“先治病,后付费”的优惠政策,同时市第二人民医院可根据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患者。
◎释疑 医院为啥不怕逃费 “先治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启动后,会不会出现逃费现象呢?一旦出现,医院该怎么办呢? 面对这个问题,杨国儒说,他们相信医院为患者治了病、救了命后,绝大部分患者不会恶意逃费的。另外,在启动此项仪式之前,医院了解到目前我市新农合普及率已经达到99%以上,城镇医保更是如此,现在的患者有了这项政策保证,个人承担的治疗费用并不多,很少有患者支付不起医疗费,而且奎文区政府、财政、医保等部门也为医院提供了政策支持。同时,医院也制定了相应的预防措施,比如病人住院时须把医保或新农合证作抵押。 杨国儒说,“先治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医疗措施,无论对医院还是患者都是有益处的。同时,这也对全院医护人员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说法 有了浓浓的人情味 说起“先治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家住奎文区盛世豪廷小区的孙学军说,医院现行的制度是“先交费再看病”,只有先把数目不菲的押金、住院费、手术费交上,才给治病,有的医院甚至根据押金多少来开药,一旦没钱了,马上就会有催款通知。现在好了,至少患者不用再为住院押金而犯愁了。 家住早春园小区的李锋也有同感,他说,“先治病,后付费”制度体现了医院“以病人为本”的服务宗旨,更能让患者感到医院浓浓的“人情味”,医院就是应该如此,无论是有钱还是没钱,都应以看病救命为先。相反,“先付费后治病”制度给人的感觉就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李锋认为,“先治病,后付费”就诊模式拉近了患者和医院之间的关系,又能给医院带来更多经济效益。其实,医院根本不用担心患者不给钱,病治好了,服务跟上了,谁还好意思不给钱啊! ◎利好 百姓尽享绿色通道 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杨国儒认为,“先治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能大大缓解病人的经济压力。昂贵的医疗费对广大市民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目,为了能及时看上病,有的人只能靠亲戚朋友东借西凑,而现在不用了。同时,“先治病,后付费”还简化了交费手续。“先付费、后治病”制度是先把所有该交的钱都交上,等出院后院方再把剩余的钱退回,其中有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国家报销的那部分钱还得通过银行退回,让患者来回折腾好多回。“先治病,后付费”制度无疑为患者减少了很多麻烦。 市医改办主任、市财政局副局长田民利表示,实施“先治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将彻底打破住院先交钱的传统,不仅会使更多老百姓享受到生命“绿色通道”,缓解病人的经济负担,还将为重危患者抢救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充分体现了“以病人为本”的服务宗旨,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患者的信赖,必将对全市医疗改革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文/图 本报记者 曾庆建 郑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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