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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2月1日上午9时,市地震局联合奎文区地震局等单位,在世纪泰华广场举行防震减灾发展周宣传活动。当天正是《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颁布施行一周年,本次宣传活动的时间是11月28日到12月5日,其中12月4日是全国第11个法制宣传日。 “如何识别地震前兆?”“地震来了怎么办、现在的楼房到底能抗几级地震?”市民争先恐后地向地震局的工作人员询问。市地震局局长朱乐凯说:“举行本次防震减灾活动,就是想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广大市民的应震避险能力。” 地震局摆设了宣传展板,搭建彩色拱门,张挂了标语横幅,还印刷了2000多本《防震避震知识》等小册子分发给市民。 (记者 王来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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