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资讯超市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焦点
 
标题导航
今日市区天气
今日影讯
公众普遍支持PM2.5纳入标准
京沪高铁与胶济线联络线恢复正常
富华国际展览中心三天车展免费看
家电下乡结束但市场需求依然很大
农村学校食堂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年底网购高峰来临快递公司出现“爆仓”
周六将上演月全食专家指点看“红月亮”
2011年12月0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村学校食堂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新华社北京12月7日电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农村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这份征求意见稿要求,规范农村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管理,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承诺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做好每学期开学前农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严格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设备关键项目许可条件,并加强对日常维护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贮存、加工、消费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严禁农村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