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商报》报道 历经12年“五审”终出台的《行政强制法》12月6月30日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今后一些临聘人员将不能参与执法。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现行有关行政强制的规定与《行政强制法》不一致的,都要修改或者废止。 法学界将行政强制比喻成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提高行政效率,用得不好会伤害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