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版:新闻超市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广而告之
 
标题导航
李斌任安徽省代省长
创新竞争力中国排第十
市民买回猪肉半夜发光
在建高速隧道滚落巨石
“天价过路费”指控缩水
韩国大楼设计酷似世贸双子塔被袭场景
中方考虑在塞舌尔进行补给或休整
校车最高时速拟禁超60公里
教师标准征民意保学生安全居首
美军撤离巴空军基地
朝反对韩点亮圣诞灯塔
也门16名基地成员越狱
黎巴嫩火箭弹误伤自己人
印度医院火灾93人死亡
2011年12月1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校车最高时速拟禁超60公里



  本报综合《新京报》、《京华时报》报道 12月11日公布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中,第5章专门规定了“校车通行安全”的内容。根据草案规定,校车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限速规定,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草案中对校车赋予优先通行、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先放行后处罚等“特权”,对于不避让校车的其它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而校车一旦违规将面临重罚,如生产、销售不达标的校车,将被责令停产禁售,没收违法校车,并处违法生产、销售校车(包括已售和未售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使用拼装、擅自改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交管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对司机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驾照;对车主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提供无校车标牌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或司机无校车驾驶资格,将被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存在这些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
  校车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将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从重处罚。校车载运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或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或停靠站点停靠的,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伪造或者出租、出借、出售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标牌,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