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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来“搬家”,衣服穿走酒下肚
201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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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来“搬家”,衣服穿走酒下肚
平均年龄不足19岁的四人结伙,半年内作案六起,销赃所得用来上网



  为筹集上网费,平均年龄不足19岁的杨某、步某等四人组成盗窃团伙,利用撬棍等作案工具,对夜晚没有人的住户家进行了搬家式的盗窃,金项链、金戒指等值钱的物件都纳入囊中,就连白酒、衣物、鞋子等物品也被顺手牵羊。偷走的衣服都会被他们像模像样地穿在身上,金项链等贵重物品低价卖出,用来筹集上网费,而偷走的60多瓶白酒,已被四人喝了大半。12月19日,除朱某在逃外,其他三名嫌犯全部落网。

案发
家里来了一伙搬家贼

  12月13日,潍城区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区三甲村的张先生举家出去旅游。两天后,当一家人返回家中时,竟发现原本放在东屋仓库的梯子“跑”到了四合院的墙边上。张先生赶忙朝堂屋走去,发现四个上锁的房间全部被打开,被撬断的门锁随意扔在了地上。而房间内则异常杂乱,所有的抽屉、储物柜也敞开着,放在客厅桌上的白玉盘和抽屉里的一对金戒指不翼而飞。就连房间衣柜里的男式羽绒服、鞋子外套也都不见了。
  仓库里放着张先生珍藏多年的名酒,他查看后顿时傻了眼,60多瓶茅台等名酒一瓶没剩,张先生赶忙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警后,潍城警方立即派出警力赶到现场,通过技术人员现场勘察及张先生的描述,民警发现此案属于团伙作案,且属于搬家式盗窃,窃贼是通过翻墙进院后。利用事先准备好的撬棍等工具将房门撬开实施行窃,能用的物件都会被对方偷走。由于张先生家的院墙足有2米多高,窃贼将物件盗走后,是借助其家中的梯子逃走的。
抓获
民警巡逻时抓获嫌犯

  无独有偶,就在张先生家被盗不久,潍城区望留街道老邓家村的王先生家也发生了类似的失窃案,金项链、衣物等物件不翼而飞,窃贼的两次作案手法如出一辙。
  12月18日晚上,潍城公安分局西关派出所几名民警在辖区内巡逻,当行至长松路与仓南街交叉口附近的潍坊商校附近时,发现路边停着一辆白色且非常破旧的富康轿车,里面坐着两名青年男子。对方在看到警车走过时,下意识地缩头回避,通过仔细查看,民警发现并非车辆出现了故障,此行为十分可疑,当即上前进行了盘问。谁知,却在其轿车内意外发现了电警棍、撬棍、仿真枪、断线钳等器件,对于这些器件的用途支支吾吾,民警当即将两人带回西关派出所进行了讯问。
  通过讯问,令民警没有想到的是,杨某、步某竟是参与盗窃张先生家的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并从其潍城区的租住处,追回被盗名酒20余瓶。民警通过两人的交代,于12月19日下午,在潍城区小商品城附近的网吧内,将正在上网马某抓获,朱某在逃。
交代
为筹上网费盗窃销赃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21岁、步某17岁、朱某16岁,均是潍城区军埠口综合项目区人,马某22岁,临朐人,四人平均年龄不到19岁,都没有正当职业,却沉迷于网络游戏。四人通过上网结识,由于都没有经济来源,整日里为上网费而犯愁。为筹集上网费,四人一拍即合,打起了盗窃摩托车、机器零件的勾当,共偷窃三辆摩托车,盗窃一厂家机器零件。在连续盗窃了四次后,几人觉得钱来的还是太慢,经商议便开始入室盗窃。
  据犯罪嫌疑人杨某交代,自今年6月份至今,四人交叉结伙,入室盗窃、偷窃摩托车等,作案6次。进入冬季,晚上五六时天色已暗,在作案时,由杨某负责踩点,凡是住户家没有亮灯的,他都会记录下来,待晚上确定无人后分工实施作案。四人将金项链等贵重物品盗走后,马上以低价卖出作为上网经费,偷走的衣服、鞋子等物件被他们像模像样地穿在身上,偷走的60多瓶白酒,也已被四人喝了大半。而其车内的仿真枪、电警棍等器具,是防止在入室盗窃时有住户在家,用来恐吓对方。
         本报记者 张少华 张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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