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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开校车,先查够不够资格
201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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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开校车,先查够不够资格
◎我市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集中进行资质审查 ◎须具备相应车型三年以上驾驶经历,有酒驾记录的免谈
  寿光交警大队民警在对校园周边驶经车辆及校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



  校车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为从源头上排除隐患,山东省交警总队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活动。12月2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本次培训将主要从对校车驾驶人安全资质的管理、对校车交通安全的宣传、维护校车优先通行的权利等多方面展开,力求营造一个全社会共同关心校车安全、共同参与校车安全管理的良好环镜。
  资质审查不过
禁止驾驶校车

  本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中,我市交警部门将对辖区范围内的校车驾驶人进行集中资质审查,对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与校车类型不符、不具备相应车型3年以上驾驶经历的,有酒后或者醉酒驾驶记录、最近3年有满分记录的,最近1年内有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最近3年内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律禁止驾校车。
  同时,在检验中发现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协调教育、安监等部门督促学校、车辆所属企业停运整改,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驾驶人接送学生。还将利用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时间,对校车驾驶人开展在职在岗培训。重点对校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技能、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紧急情况处置进行专题培训,提高校车驾驶人的应急处置能力。并会同教育、交通运输和安监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建立、完善校车驾驶人聘用、管理制度,各部门在聘用时必须严格审查驾驶人驾驶资质,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
完善交通设施
保障校车先行

  在本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中,我市交管部门将力求在春运前,对辖区内的学校前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认真进行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警示和提示标志、信号灯、人行横道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并且在校车通行路线的弯道、坡道设立让行的标志。
  另外,交管部门严格落实《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机动车遇喷涂‘校车’字样并载有学生的车辆应当让行”和第五十一条“在规定的时间内,公交专用车道只准许公共汽车、校车和大型客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驶入该车道”等有关规定,把保障校车优先通行作为道路执勤工作的重要任务,如遇交通流量大或者交通拥堵时,交通民警要优先指挥疏导校车通行。
开展校车安全宣传,营造礼让校车氛围
  在本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中,相关部门联合采取多项有力措施。
  将有关校车事故的典型案例制作成专题片、宣传板、宣传册,在春运前对校车驾驶人开展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的警示宣传。
  通过给手机用户发送安全提示短信和公益彩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挂历、漫画、明信片、宣传折页和《冬季安全行车手册》,以及在城市主干道路、农村县乡道路以及校园周边设立温馨提示语等方式,重点教育校车驾驶人熟知在恶劣天气或突发状况下安全行车、紧急避险等驾驶常识,开展温馨提示活动。
  组织宣讲团深入校园、运营公司等单位,定期开展“礼让校车、从我做起”,“保护校车安全,就是保护祖国未来”等内容丰富的文明交通主题宣讲活动;协调教育部门组织开展“校车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量化评选标准,落实奖惩措施。
  同时,充分发挥“校车文明驾驶员”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的力量,抓好示范引导,使学习“校车文明驾驶员”的模范行为上升为广大校车驾驶人的自觉行动;积极响应“与校车同行,与安全同行”倡议,按照规定使用校车标识,并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自觉礼让校车文明理念,努力营造关爱学生、礼让校车的氛围。
严查校车违法行为,健全有奖举报制度
  另据记者采访了解,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科学调整勤务,集中调用警力,突出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加强对校车通行路线的巡逻管控,加强对校车通行过程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同时,充分发挥交警护学岗、女子交警队的作用,以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为重点,设立临时执勤点,对过往的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实行逢车必查。
  进一步深化“护卫天使行动”,严查严纠校车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超员运送学生的,一律卸载转运,坚决禁止罚款放行。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转递给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责成按照交通安全责任制,追究学校和校车经营企业的管理责任。
  另外,借鉴《山东省公路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交管部门还将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建立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举报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校车安全、共同参与校车安全管理的良好环境。
  文/图 本报记者 辛成凤 实习生 赵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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