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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盯紧超市食品安全
201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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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盯紧超市食品安全
◎奎文工商对辖区大型超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发现超市有食品标识不清、包装标注混乱等问题
  工商人员正在对所抽检蜂蜜的检验报告进行复查。



  元旦、春节将至,近日,奎文工商分局东关工商所对辖区内大型超市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发现,有些超市的散装食品标识不全,袋装食品包装标注混乱等,工商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令更改通知书。当日,针对日前本报曾报道过的抽检10个批次的蜂蜜竟有4个不合格的问题,工商执法人员对2个蜂蜜品牌的4种产品进行了带回检验。12月26日,记者了解到,经过检验,所检蜂蜜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散装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识
  近日,奎文工商分局东关工商所的执法人员针对节日食品安全对辖区内大型超市进行了专项检查。工商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了奎文区潍州路上的一家大型超市进行检查。在超市副食品销售区记者看到,销售的产品是一些海米、鱿鱼丝等散装食品,在盛装的外容器上有的贴有产品名称、产地等内容,有的则没有贴任何的标识。
  “你好,我们是工商执法人员,今天主要是对商场内散装食品和有机食品进行检查。”一名工商执法人员说,为什么没有在销售的散装食品容器上贴上标签?“我们上面都有。”一名超市工作人员答道。
  “虽然商品容器上带有一些标识,但按照我国的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标识并不完整,有的散装食品只标识了食品的名称,并没有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及联系方式。”一名工商执法人员解释说。
  随即,工商执法人员向超市下达了责令更正通知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正。该超市负责人表示,由于近期员工频繁更换,所以导致部分食品标识没有及时更换,他们会尽快予以改正。
未获认证,包装上随意加标注
  随后,工商执法人员又来到了超市的另一个农产品销售区。在一款名为沂蒙山特产乌鸡蛋的外包装上,执法人员发现标有“无污染农产品”的标识。“商品有没有相应的证明是无污染农产品,如果没有是不能在销售的外包装进行标注的。”一名工商执法人员说。超市工作人员表示,只知道有机食品是不能随意标注,但对“无污染农产品”的标识并不清楚,表示会先对此类商品进行下架处理。
  东关工商所所长张清华告诉记者,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应当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限定的产品范围、数量内使用,获证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没有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无污染农产品”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而且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消费者在购买有机产品时,可以先看一下产品的外包装上是否有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也可以登录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张清华说。

随机抽检两个品牌蜂蜜,均为合格
  针对本报日前曾报道过的,东关工商所对辖区各大超市的蜂蜜产品进行抽检时,发现10个批次的蜂蜜商品,有4种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蜂蜜含量不足,无蛋白质或掺有植物糖的问题。当日,工商执法人员又来到了四平路另一家大型超市对超市销售的蜂蜜产品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超市销售蜂蜜的证件齐全并无“三无”产品销售。
  “自从上次检查发现有不合格的蜂蜜以后,很多销售商都主动要求对销售的蜂蜜进行检验。”张清华说。随后,工商执法人员从超市销售的蜂蜜中,随机抽取了2个品牌4种产品带回进行了检验。
  12月26日,记者来到了奎文工商分局东关工商所。在一份由具有蜂蜜产品相关指标检测资质的、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上看到,其中一个品牌(冠生园)的蜂蜜一栏为-25.40‰,蛋白质为-25.71‰,标准要求为〈7%,植物糖含量为〈7%。另一个品牌(万洋牌)蜂蜜为-23.98‰,蛋白为-23.86‰,标准要求为〈7%,植物糖含量为〈7%。“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两个品牌的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张清华介绍说,2011年维权活动年主题为“消费与民生”,下一步针对市民所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工商所会加大对食品经营户的检查力度。文/图 本报记者 张磊 花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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