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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已淡出公众视线的前央视主持人方宏进,重新成为舆论焦点却是因为与妻子于红伟的离婚案。这起“名人家私”,坊间早有传闻,但在本月15日海淀法院一审宣判前,双方当事人均未正式面对媒体,提供事情原委和细节。对簿公堂后,家事曝光,当事人和各自律师接受采访,讲述内情纠葛。疑有“第三者”、财产纷争、孩子,每个不幸婚姻要面对的,方宏进和他的家庭,都在面对。方宏进前妻于红伟要求不给方宏进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感情消散后,白热化的财产之争,成为婚姻的句号。 起因 前妻不满判决结果 12月25日,方宏进的“妻子”于红伟告诉记者,对于12月15日海淀法院的一审判决,她将提起上诉。海淀法院的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判定婚生女方贞由母亲于红伟抚养,而婚姻存续期间的200万元债务由方宏进独自承担,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这个判决,于红伟有几点不满,她要求将女儿每月的抚养费由1800元提高到一万元,同时,她表示由于方宏进有“小三儿”严重伤害了她和女儿的感情,她要求法院不给方宏进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 官司的另一当事方方宏进也通过他的律师表示,自己并不认可法院判定的“过错在自己一方”,要上诉洗清有“第三者”一事。 于红伟的代理人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王杰主任告诉记者,此次提起上诉共有5条诉讼请求,其中4条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于红伟认为,方宏进是离婚的过错方,其对婚姻不忠实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她和女儿的感情,因此要求不给方宏进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她认为方宏进另有房屋和大量存款,但未能拿到证据。 对于于红伟的上诉请求,方宏进未予回应。方宏进的代理律师王文彬说,接到一审判决后,方宏进对其中自己“有过错”这一块是不认可的,庭审中也明确提出,是迫于于红伟对他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干扰,无奈之下为了平息事态写的保证书,完全不认可保证书内容的真实性。至于分割财产,王文彬说,由于此前开庭时方宏进寄希望于调解,并没有准备这方面的证据,上诉后将增加新证据,一切以最终递交的上诉状为准。 遗憾 17年夫妻成陌路 案卷材料显示,于红伟比方宏进小11岁,两人1992年相识,1994年结婚。于红伟告诉记者,当时只有20岁的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方宏进,其实方宏进之前有过一段婚姻,但她并不知情。“我跟他恋爱时,他跟我说我是他第一个恋人,我也问他,你都三十几了难道没有恋爱过,他回答我说是事业上忙,没时间谈恋爱。”相识两年后,两人在深圳登记结婚,开始了这段长达17年的婚姻。 于红伟说,他们结婚时方宏进已经离开深圳大学,在央视做一名普通记者。1995年她生下女儿,在天津的公公婆婆家坐月子,发现了方宏进和一个女人的照片以及一份离婚协议书,这才知道受了骗,由于方宏进的哀求和他父母的劝说,考虑到女儿已经生下来了,于红伟便原谅了丈夫。婚后夫妻感情还不错。1999年,方宏进开始做央视《焦点访谈》栏目的主持人,并小有名气。而于红伟认为,他们感情的变化也是从丈夫出名开始的。 除了夫妻间的“忠诚”问题,方宏进与于红伟的矛盾还表现在公司经营的分歧上。 愧疚 方宏进自言愧对女儿 2009年10月,方宏进的广告公司因为与河北华龙公司产生经济纠纷,被河北隆尧县警方网上追逃并拘留。方宏进将合同纠纷款项全部退回后,被取保候审。在此期间,业界传出了他和妻子于红伟已经离婚的消息,方宏进当时特意做了辟谣。去年年底,于红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方宏进离婚,并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很大一部分还没有完全查清,无法确定财产的具体数额。今年2月,于红伟认为双方有调解可能,向法院申请撤诉。但此后,方宏进起诉离婚,要求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并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方宏进说,在庭前调解中,他提出想要女儿的抚养权,于红伟承担她该承担的抚养费。但于红伟不同意离婚,提出要孩子,并让他负担高额的抚养费,财产都归她。由于双方要求相差太远,无法达成调解。 今年12月1日,此离婚案再次开庭,因涉及当事人隐私不公开审理,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几天后,一名叫“萌杀之”的微博网友,以方宏进之女的名义发出大量微博,指责方宏进抛妻弃女、拒付抚养费,引起舆论关注。 对于这些指责,方宏进称,女儿还是未成年人,因此“不需要对言行负责”,他怀疑女儿是受他人唆使,并在接受采访时希望女儿不要成为他们夫妻恩怨的“炮灰”。而对女儿,方宏进也心存愧疚之心,在法庭上表示“以后我会额外给女儿一些”。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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