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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放假干兼职,小心受骗 |
律师提醒,最好签订书面合同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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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不少准备留校的大学生都想趁寒假兼职,一些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也瞅准时机,在校园内四处张贴招聘广告。律师提醒,大学生在应聘时不能两眼只盯待遇,一定要擦亮眼睛,小心上当受骗,在应聘前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少高校学生热衷兼职 春节临近,外来务工人员陆续返乡,不少商家一下子感到人手紧张,于是,餐饮、家政服务等行业纷纷将目光对准放假的学生们。在各高校,记者看到,“本店急招服务员8名”、“招聘导购30名”、“招聘家教数名,待遇从优”等类似这样的招聘启事贴满了宣传栏。 1月6日,记者来到潍坊学院,在学校宿舍2号楼附近的一个宣传栏旁,记者看到,几名同学正聚集在此了解招聘兼职的广告信息,还有的同学正在记录招聘方的联系方式。 在该校读大四的小李告诉记者,每年寒暑假他都会前来了解信息,“我是学生物的,从大二开始,每年寒暑假我都会找一些兼职。工资有多有少、不固定,如果寒假呆在家里,不是睡觉就是玩游戏,或者跟同学们聚会,一个假期下来根本没任何收获。”小李对记者说,期间,他也浏览了一些招聘网站,也在校内的宣传栏看了一圈,发现今年招的大部分都是服务员和促销员。 而对于兼职的好处,小李深有体会,之前他曾做过初中生和小学生的生物代课老师,第一次代课时有点腼腆,但代了几次课后,明显感觉好了很多,她觉得这不仅锻炼了应对能力和交际能力,同时也提高了专业水平。 雇用双方只做口头协议 在潍坊学院1号楼附近的宣传栏里,记者看到有一则招聘促销员的广告。为了了解学生兼职的具体情况,记者拨通了一名招促销员的企业经理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一名男性,自称姓张。张经理表示,年前不好雇人,但有时能遇上在校生过来做兼职的,相对于社会上所招聘的人员,学生干活认真,对待遇也不很挑剔,因此企业非常喜欢。 在被问及期间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时,张经理表示,学生来做兼职一般都不签订合同。“我们都不签合同的,你可以去问问其他企业,基本上都没签合同的。”而问到什么时候才能领到工资时,张经理表示,工资结算要等到今年2月份,因为他们公司有规定都是每个月的10日发工资,会发到学校再发到个人。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几家招人的公司发现,这些兼职工作的工资大部分都是以天来计算,每天的工资在40元左右。记者先后问了三家公司,但没有一家表示可与应聘学生签订书面合同的,只是口头承诺,并且其中有两家表示,工资要等到过完春节后才能结算。 律师提醒需签书面合同 那么,高校学生在兼职期间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呢?在兼职期间应注意些什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的成强律师。 成律师表示,现在不少高校学生把兼职当成了假期的重要内容,因此,出现了不少大学生兼职打工受骗的案例,在这些案例中,招聘单位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往往只是订立“口头协议”,打工者兼职结束后,这些单位的负责人违反承诺,利用种种理由少付或拖付工资。所以,提醒在校生们在寻找兼职工作时,与招聘方应首先提出签订书面协议的要求,因为双方存在用工事实,可以协商签订雇佣合同,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及工作环境等内容都应在协议中明确。 针对高校学生在做兼职期间应该注意的问题,成律师表示,在选择工作时,应尽量做到理智和理性,尽量避免从事可能会危及自身安全的危险工作,特别是有要求加夜班的,要做好个人的安全防护,有必要的可以在书面协议中注明;当利益受到侵害时,应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对于那些要求在上岗前交保证金、服装费等费用的,要小心谨慎,以免上当受骗。 本报记者 王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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