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资讯超市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新年音乐会来了
 
标题导航
临近年关海鲜“涨声”一片
六月底前40个城市住房信息将联网
金龙鱼玉米油安徽抽检不合格
年前集中采购炒货食品需谨慎
青岛下月办糖球会重寻“老年味”
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网启用
包海涛,快来领钱包
醉酒后最好侧卧
今日影讯
今日生活指数
今日市区天气
2012年01月0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年前集中采购炒货食品需谨慎



  本报讯 随着春节的日益临近,炒货食品进入到了热卖季节。1月7日,记者从潍城区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因炒货中的油脂容易氧化变质,所以消费者购买炒货食品后应尽快食用,一次食用不完的,需密封并存放在阴凉干燥处。
  据介绍,炒货食品是以果蔬籽、果仁、坚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烘烤(包括蒸煮后烘炒)、油炸等制成的食品。
  对此,潍城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有包装的油炸类炒货时,应选择到信誉良好的商场,选购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选购时应注意产品的标签标识。炒货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制造商(或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炒货食品已实施市场准入制度,购买的时候应该选择有“QS”标志的产品。选择散装炒货时要从气味、外观、口感方面选择。另外,炒货中含有大量的热量,油脂含量也较高,所以一次食用不宜过多,否则容易造成脂肪堆积。
 (记者 张磊 通讯员 张琦 王明武)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