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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打架”,别停俺的暖啊 |
◎幸福街上两栋居民楼突然停暖,50余住户在家挨冻 ◎万潍热电称追讨蒸汽费无果,换热站称计量表不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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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寒冬,奎文区幸福街上的原外贸纺织宿舍、原外经贸委宿舍却突然停暖了,在家挨冻的居民们都非常纳闷。直到看到了供热公司、换热站贴出的通知后才了解到,原来万余元的蒸汽费是纠纷的症结,双方各执一词,协商无果下,潍坊万潍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以下简称万潍热电)将两座居民楼供暖阀门关闭。1月9日,这两栋宿舍楼的不少居民们焦急地向本报反映此事,希望问题能够尽快解决,恢复供暖。 突然停暖 两份通知各说各的理 9日上午,记者来到原外贸纺织宿舍、原外经贸委宿舍,两栋楼的每个单元门旁都贴有两份发布时间为1月8日的通知。 记者看到其中一份是潍坊万潍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贴出的通知,上面写有:因该小区换热站自2011年12月25日拖欠我公司蒸汽费至今未缴,后经多次协商未果,考虑到广大居民的正常供暖,我公司未予以停汽。近日经我公司工作人员与该换热站管理方再次协商,但仍然没有达成共识,因此,我公司将采取停汽措施。望广大居民予以谅解,并共同督促换热站管理方缴纳汽费,以便尽快恢复供暖。 另一份小区换热站贴上去的“告居民书”写有:今年供热开始前,我们已经按万潍热电要求支付了供热预付款。因万潍热电给我们小区换热站使用了没有质监局强检标签的蒸汽表,至使我小区蒸汽费递增。整个冬季的取暖费只能支付二个月的蒸汽费。我们多次联系万潍热电要求在不影响居民供暖的前提下进行表计检验,对方不允。今天万潍热电单方面割断了蒸汽管道给我们小区停了暖。这种用不合格蒸汽表骗取居民取暖蒸汽费未达到目的就对居民停汽停暖的行为极其恶劣。 “两方各说各的理,但怎么也不该给我们停暖啊!”居民们激动地对记者说。几位居民还打开了楼东侧路面上的一个热力井,“这个供热阀门不但被关了,还焊死了,上面的阀门转盘也没有了。”一位居民说。 两栋楼居民在家挨冻 记者来到了北侧的居民楼原外贸纺织宿舍2单元302室的曹老太家,客厅内放着一个电暖器,曹老太身上穿着厚厚的棉袄,正用电暖器取暖。 曹老太对记者说,他们这两栋楼多年来都是由换热站供暖,居民们把供暖费交到换热站,再由换热站购买供热公司的蒸汽。去年10月14日,他们这两座楼的50多户居民缴纳了供暖费。去年11月15日供暖以来,家中很暖和。今年1月8日上午,她突然发现家中温度下降了,一摸暖气片已经凉了,原本她以为是哪个地方出了故障,就打电话询问换热站。后来了解到他们这两座楼全部停暖了,直到看见居民楼前供热公司、换热站贴出的通知,才知道两方发生了纠纷。她认为,双方应该想办法去积极地解决问题,而不该强行停暖。“我的身体不好,做过两次手术,很怕冷,而现在家中突然停暖,我实在受不了啊!”曹老太对记者说。 该宿舍楼1单元的陈老先生对记者说,换热站与供热公司发生纠纷就给他们两栋居民楼停暖,居民们都很不理解。停暖后,他的外甥都被冻感冒了,而这两座楼上居住的多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真是冻得受不了。“这么冷的天,就这样给我们停了暖,太不合适了。”陈老先生说。 南侧的居民楼原外经贸委宿舍的居民蔡女士对记者说:“我们这两栋楼的居民取暖费一分钱也没少交,总不能因为供热公司和换热站两方的纠纷,居民们就得受罪,在家挨冻吧!希望这两方能积极地处理问题,为居民们恢复供暖。” 换热站 计量表被万潍热电调得不准了 记者在热心居民的带领下,来到了这两栋宿舍楼的换热站。进入换热站,记者同样没有感到有一丝暖意。 在此值班的陈师傅指着换热站内的一个盒子对记者说:“这是供热的计量表,以前并没有上锁,潍坊万潍热电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先来调了表后,才上了锁,这表目前也跑不准了。”陈师傅说,2011年11月24日下午4时许,万潍热电来了3个人,说是计量表坏了,他们用一台笔记本电脑在表前看了两三次,其中一人还调了表上的线路板,他们待了约50分钟,最后用锁锁上了计量表,这才走了。“我也知道他们不该随便调这计量表,但我也管不了人家啊!”陈师傅说。 该换热站负责维修的李师傅对记者说,在供暖之前,他们就已经向万潍热电预交了4.5万元的蒸汽费,开始给居民们供暖,起初的供暖一直很正常,居民们也反映供暖效果很好。但是他们也没有想到,供热公司会突然来人重新把计量表给调了,造成计量表不准,比原先要快了四五倍,他们没法再用这个计量表了。对于此事,换热站曾经多次和万潍热电进行协调,但对方一直没有把计量表恢复到先前的样子。同时,他们并没有“通知”中所说的,欠了蒸汽费至今未缴。更没有想到,万潍热电作为供热单位会突然给这两栋居民楼停止供暖,让居民们挨冻。
万潍热电 换热站欠了一万多元的蒸汽费 记者随即来到了潍坊万潍热电有限公司客服中心,一位相关负责人赵先生对记者说,这两栋居民楼的居民把取暖费交给了换热站运行商,而不是交给供热公司。而且换热站不是由供热公司来直接管理。该换热站的计量表在供暖前,万潍热电已经到我市相关部门进行了校表,并且有检定证书,这表并没有问题。 “2011年11月24日,这块计量表厂家的售后服务人员找到我们公司,对计量表进行正常的售后服务,看看计量表有什么缺陷,当时,我们并没有对计量表进行调整。而到2011年12月25日结算时,我们发现该换热站运行商已经欠了1万多元的蒸汽费,我们多次让对方缴费,但对方一直不缴纳所欠费用。开始,我们并没有采取停暖,一直在同换热站运行商协调此事,但对方一直没有给我们答复。供热公司是一个企业,只有对方拿多少钱,我们才能卖给多少产品,但该换热站运行商一直不把欠款补齐,无奈之中,我们只能给予停暖。”赵先生还说,如果该换热站运行商认为换热站内的计量表有问题,他们愿意与对方一同到计量部门进行检定。 对此,山东海瑞达律师事务所王志杰律师分析认为,此事中,小区换热站运行商、供热公司应该积极地解决双方的纠纷,不该因为两方的矛盾就给居民们停暖,双方应该尽快到相关部门对计量表进行检测后,给予恢复供暖。而对于停暖期间的取暖费,居民们有权要求退还;对于因停暖给居民造成的不便,责任方应予致歉或承担违约责任。 文/图 本报记者 侯江宏 刘晓梅 实习生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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